按下葫蘆浮起瓢,上回高管互相買賣股票的清白還沒被投資者們接受,南北車又迎來新一波內幕交易質疑。
上周四晚間,南北車公布稱南北車合并獲得國資委通過,不過資本市場已經先知先覺,周四南北車尾盤忽然暴拉漲停,周五一度繼續狂飆。
面對網友內幕交易的質疑,估計南北車要感到委屈,因為“不是一個人”。上周的資本市場頗為先知,比如上海國資委下的百聯股份漲停,當晚公告停牌;而上周一沈陽國資委下的沈陽機床兩連板后,有重要事項停牌。
不知道是否是A股投資者的適應能力太差,實際上類似“先知”在A股市場并不算稀奇事,可是每次遇到,對于鑒定卻又得花大量心思,比如上次南北車的高管買賣則解釋為“價值投資”,而此次的巨量買單歸屬于誰,要調查恐怕可不是易事。
監管層無疑是勤勉的,中國證監會此前表示已經開始利用大數據等新興手段來監管內幕交易,而2007年之前,也相傳上交所每天早晨都有60人集中翻看報紙,如果發現有關上市公司重大事項的信息,而該公司沒有及時披露的,交易所就將其先行停牌。
不過面對2000多家上市公司,要盯緊“壞孩子”顯然是不容易的。此前申銀萬國的李劍閣就有一個有意思的“廁所與股價”的說法,其在此前的博鰲論壇上說,有些人士參加重要會議時,“一面開會一面上廁所,一上廁所,股市就波動”。
怎么辦,估計光靠監管層緊盯“廁所門”是不夠的,何不把市場的力量也利用上。在這點上,外國股市的經驗可值得借鑒。比如美國就發動了律師與舉報者的能動性,其律師代理散戶對內幕交易者提起集體民事訴訟,贏了官司可獲賠款分成,而且法律規定SEC可以將內幕交易民事罰款的10%獎勵給舉報者。
當然,查到了批評下也不會讓“壞孩子”們長記性,所以歸根結底,如果市場提出來確切證據,對于內幕交易,罰款還是下狠手的好。
股市補習班:美國證監會如何打擊內幕交易
一、懲治內幕交易堪稱世界最嚴厲:根據刑事法律1934年《證券安全法案》和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之規定,內幕交易可構成證券欺詐罪,刑期最長可達20年。此外,內幕交易者還會面臨最高500萬美元的罰款。關于內幕交易的民事法律1984年《內幕交易制裁法》中還進一步規定,除了沒收非法獲益以外,美國證監會(SEC)對任何被發現泄密或根據實質性非公開信息進行交易的人施以3倍交易獲益的罰款。
二、美國追責內幕交易參與者的原則是“一個也不能少”:美國法律中對內幕人的定義非常廣泛: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管及其合伙人、受托人;擁有10%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合伙人、受托人;公司雇員和上述人員的配偶、直系血親和家庭信托人;推定內幕人( Constructive Insiders )包括任何通過履行職務知悉內幕消息的公司外人士;信息泄露人(Tipper)和泄露知悉人(Tippee);盜用信息者。
三、內幕交易和證券欺詐舉報者的隱私不僅受到保護,還可獲得最多30%罰金分成:2010 年的《多德-弗蘭克法案》(Dodd-FrankAct)規定,政府對包括內幕交易在內的證券欺詐行為進行爆料的舉報者提供反報復和隱私保護。根據《多德-弗蘭克法案》規定,如果涉案金額超過100萬美元,舉報者可獲得追回資金的10%到 30%作為獎勵。
四、律師和散戶有起訴內幕交易者的權利和動力:在內幕交易案件中,最終受害者通常是上市公司的散戶股東。美國法律以集體訴訟保護這些人數眾多、有共同利益散戶的權益。但在司法實踐中,單個散戶往往缺乏動力花費巨額法律費用起訴內幕交易者。這種情況下,律師會主動墊付法律費用代理散戶對內幕交易者提起民事訴訟,并在勝訴后獲得一定的分成,即風險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