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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省市漲最低工資 滬粵津領跑

2015-04-02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訊】中華全國總工會昨日通報了中國各地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情況,已有北京、上海、天津、湖南、廣東、海南、西藏7個省(區、市)相繼調整了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普遍在10%左右,較之去年,增幅有所降低。上海以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2020元位列全國首位,廣東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調至1895元,位列第二;天津月最低工資標準調至1850元,位列第三;北京月最低工資標準從1560元調整至1720元,位列第四。通報指出,2014年全國19個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長幅度為14%,增幅低於2013年17%的幅度。有專家稱,目前,北京、上海在計算最低工資標準時未按有關規定考慮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等因素,這兩個直轄市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為「凈收入」。相對於其他地區,其最低實際水平比較高。

  最低都在千元以上

  據通報,幾乎所有地區的最低工資水平都在1000元以上。其中,廣西與其它地區相比,月最低工資標準最低,為830-1200元;而貴州、黑龍江兩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850-1030元、850-1160元。同時,遼寧、吉林、黑龍江等13個省(區、市)未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其中,黑龍江、西藏已經連續兩年未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不符合《最低工資規定》中「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的要求。據悉,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和國務院批轉《關於深化收入分配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文件規定,「十二五」期間最低工資標準年均增長13%以上,絕大多數地區最低工資標準達到當地城鎮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40%以上。數據顯示,在2015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6個省份中,天津已完成「十二五」期間年均增長13%的目標,北京、廣東基本完成。今年尚未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25個省市中,16個省市在2015年需增長最低工資標準15%以內,即可完成年均增長13%的目標,其他地區壓力較大。

  調整增幅逐年收窄

  通報顯示,2011年到2014年間,各地最低工資標準雖都有明顯上漲,但增幅從22%逐年收窄至14%。中國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濟所副所長張車偉表示,漲幅的收窄,源於目前經濟面臨較大下行壓力。他指出,最低工資各地制定,主要考慮和經濟增長速度相掛鉤,另外就是當地企業承受能力。2011年,經濟增長還是比較快;現在已經步入新常態,經濟增速與過去相比有明顯下降,顯然最低工資增幅相應回落,也是很自然的事情。企業招工很難,勞動者越來越緊俏,提高工資本身就是市場激勵的一部分。工薪勞動者工資變化,最大的依據應該是勞動供求關系的變化。現在的情況,是要用好最低工資的制度,讓它更多回歸成為約束低收入者工資增長的制度。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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