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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華麗入場到團體解散 虛擬運營商發展為何不如人意?

2015-04-20
来源:钛媒体

  近日,工信部公布了虛擬運營商最新發展數據:截止到2015年3月底,已有20家轉售企業正式放號,累計發展用戶超過410萬戶。

  從2013年底開始,工信部分五批批准了42家企業進行移動轉售試點。如今試點工作已經開展一年有餘,可是卻有一半多的企業沒有正式放號。

  同時,《IT時報》報道稱,今年3月開始,樂語關閉了位於北京的虛擬轉售品牌“妙more”旗艦店,浙江連連科技也進行內部架構調整,解散全國運營團隊。此外,華翔聯信、話機世界、愛施德等負責轉售業務的高管也頻頻離職。

  很明顯,虛擬運營商現如今的表現,與當初轟轟烈烈入場之時眾人寄予的厚望相去甚遠。那么,究竟為何虛擬運營商的發展不如預期呢?

  身份問題,發展受限

  所謂虛擬運營商,是指與電信運營商在某項業務或者某幾項業務上形成合作關系的合作夥伴,它以自己的品牌面向最終用戶提供服務,擁有自己的計費系統、客服號、營銷和管理體系。

  自2013年第一批虛擬運營商牌照發放之後,中國消費者除了三大運營商(電信、移動、聯通)之外,還可以選擇更多的電信運營商。

  可現實並非如此,這些獲得牌照的虛擬運營商,只不過是寄身於三大電信運營商門下的代理商,在市場中不能做到平起平坐。

  換句話說,虛擬運營商的創新發展都必須以三大運營商的網絡為基礎。二者之間不是平等的競爭關系,而是業務的上下遊關系。虛擬運營商就是使出渾身解數,充其量也就是個懂得72變的孫悟空,但是永遠也逃不出如來的掌心,發展自然受到限制。

  批零倒掛,懸而未決

  在虛擬運營商入場之時,很多人信心滿滿的認為,電信資費下調的步伐越來越快了。但是,移動轉售價格中的批零倒掛問題卻讓這種期盼成為一種奢望。

  前幾日,李克強總理在經濟分析會上敦促降低上網費,認為1G流量70元的手機上網費太高。實際上,虛擬運營商拿到的批發價格甚至要高出市場零售價格。虛擬運營商抱怨,他們批發1G的流量需要150元。

  一旦批零倒掛問題不能解決,虛擬運營商在4G時代將更難發展。目前正值中國4G發布,三大運營商為了跑馬圈地,紛紛下調了現有的套餐資費。與此同時,虛擬運營商的批發價格卻沒有相應降低,這就導致虛擬運營商提供的3G套餐價格還要遠遠高於運營商的4G套餐價格。

  試問,市場最通用、最有效的價格“利劍”都不具備,虛擬運營商還能拿出什么殺手鐧與三大運營商抗衡呢?

  宣傳疲軟,體驗不佳

  權威調查顯示,用戶對虛擬運營商的了解程度還很不夠。其中,22.8%的手機用戶聽說過但不了解,62.9%的手機用戶根本不知道何為虛擬運營商。盡管在170號段正式出現的時候,虛擬運營商的概念熱鬧了一陣,可是落地之後,宣傳後勁不足,致使170號段並未被大眾熟知。

  此外,由於虛擬運營商的配套服務工作不到位,致使170號頻頻爆出使用問題。比如,很多網站、郵箱、銀行等需要用戶填寫手機號碼或與手機綁定,170號段無法識別,無法接收驗證碼、驗證短信等。這對用戶的第一感,無疑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而再想改變用戶第一感,談何容易?

  准備不足,觀望等待

  作為一個新生的事物,其成長、發展道路本就注定不會一帆風順,特別是在電信業這個涉及產品、用戶、網絡、資費、服務等諸多環節的行業,虛擬運營商在發展過程中遇到各種問題也屬情理之中。

  不過,除了以上的外因,其自身的不足也難辭其咎。具體來說,主要體現在兩方面:

  一是准備不足。

  關於運營商和虛擬運營商的關系,我們可以比作水庫和蓄水池的關系。運營商賣自來水,虛擬運營商就要賣冰棍或者礦泉水,這樣才會吸引用戶,才會創造價值。而現如今,眾多虛擬運營商沒有想好如何“加工”優質水的問題。

  二是觀望等待。

  目前,虛擬運營商領域主要涉及8大派系,主要為以蘇寧、國美、天音、樂語為代表的渠道派;以360、百度為首的互聯網幫,以阿裏巴巴、京東為代表的電商派;以小米、聯想、海爾為代表的終端派;以平安保險、民生銀行為代表的行業派;還有就是以北緯通信、遠特通信為代表的CP或者是SP派。

  盡管各具優勢,但是經過一年多的試點起步,讓他們明白,虛擬運營商“這晚飯”沒有想象的那樣好吃。

  一方面,擔心盲目擴張,難以保證用戶服務,170號段的種種問題就是最好的證明;另一方面,即便是內心發急,也不敢貿然搶“地盤”,畢竟虛擬運營商的發號規則掌握在三大運營商的手中,和諧相處要比急功近利穩妥許多。

  而最為關鍵的一點,還是眾多虛擬運營商懂得生存的道理。發展差異化業務是打開市場的有利武器,其最佳途徑是與手機廠商、可佩戴設備商、周邊設備商、金融行業,物聯網、互聯網、智能家居等打造移動互聯生態圈。

  任何一項新業務的突破,都需要時間。這不得不讓虛擬運營商們放慢腳步,靜觀其變。

  引入虛擬運營商,一來可以推動電信業資費的合理下調,二來可以打造出創新型的電信業務產品。不過,其最深遠的意義在與推動驅動創新,加速經濟轉型,最終受益於民。

  因此,虛擬運營商要明白“打鐵還需自身硬”,國家也應明理,給予政策上的傾斜或補貼,做到虛擬運營商和運營商一致同仁。

  唯有這樣,虛擬運營商才會由真正“實在”起來。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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