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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业促修例设3至5年过渡期

2015-05-20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王卓轩报道:民政事务署於今年4月份建议修改现行《旅馆业条例》,希望更有效打击无牌旅馆。建议表明,若持牌宾馆位於大厦公契列明不可作旅馆或商业用途的楼宇内,将可能不获发牌或续牌。香港旅馆业协会指,全港共有5幢大厦的宾馆会受修例影响,建议政府给受影响大厦的旅馆业者3至5年过渡期,并向受影响业者提供一次性100万元补助金。

  4分1旅馆无牌总数4000间

  香港旅馆业协会昨日举行记者会,回应政府就《旅馆业条例》的修改建议。协会创会会长梁大卫表示,会方支持政府修改条例,加强罚则,严厉打击无牌宾馆及「影子宾馆」。他说,根据会方及其他团体的数字,估计全港每4家宾馆就有1家为无牌旅馆,即有3000至4000间。会方已经成立一支逾100人的「旅馆业监察军」,希望与民政署及大厦居民合作,打击无牌宾馆,冀两年内取缔全港的无牌宾馆。

  政府的修改建议表明,若大厦公契含明确限制性条文,规定不容许在大厦内经营旅馆或进行商业活动,或只可作私人住宅用途等字眼,牌照处就可以拒绝对旅馆发牌、续牌及撤销牌照,随时引发旅馆业的倒闭潮。梁大卫表示,全港共有5幢大厦的宾馆会受修例影响,包括旺角先施大厦及新兴大厦,共有约500多间持牌旅馆会受影响而倒闭,预计会减少5000至6000张床位。

  冀提供一次性百万补助金

  对此,旅馆业协会强烈要求,政府给受影响大厦内从业者3至5年过渡期,并仿效当年回收活家禽业主牌照的做法,向受影响业者提供一次性100万元补助金,以及协助选址兴建「廉价旅馆园区」,让受影响业主搬迁,重新开业。

  会方亦希望,政府在处理有关限制条文时,加入适当弹性,充分考虑大厦居民意见之余,让业界维持生存空间。会方建议,政府应制订一套标准审视每一反对者意见,例如当整幢大厦最少六成的业权持有人,反对某旅馆发牌或续牌时并提出理据,反对方为有效。

  身兼旅馆业协会理事的金桥宾馆女东主徐新桃表示,她持有的宾馆位於尖东麽地道,属旅游旺区。但由於去年底爆发违法「占领行动」,令旅馆收入大跌七成。她指出,旅馆所属大厦的屋契是50多年前起草,没有写明不可以经营旅馆或进行商业活动的条文;若新《旅馆业条例》通过,她不清楚旅馆能否续牌,「如果要搬,唔知搬去边」。她希望新条例下,其旅馆能维持现状;若受修例影响而要搬迁,希望政府提供一次性100万元补助金。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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