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記者 謝麗容/文
中國移動日前向全集團通報了中央巡視結果。今年3月-4月,中央第十二巡視組對中國移動進行了專項巡視,分批次向中國移動黨組紀檢組移交了問題線索。中國移動全集團立案23起,移交地方紀檢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8人,給予黨紀處分12人,政紀處分10人,組織處理18人。山西、湖北2個省公司黨組、紀檢組被問責。
案件類型涉及領域廣、問題性質多樣,不僅有在關聯公司任職取酬、投資入股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還有違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簽訂虛假合同私設“小金庫”問題。
中國移動在本輪中落馬的二級高管包括了山西移動董事長、總經理、黨組書記苗儉中、湖南移動原黨組書記王建根、福建移動原董事、副總經理、黨組成員林柏江,廣東移動原董事、副總經理、黨組成員溫乃粘、北京移動原董事、副總經理李大川。上述五人已被各省監察機關帶走審查,此外,另有山西移動3人被移送地方司法機關處理。
苗儉中是中國移動本輪反腐風暴中職位最高者。山西移動黨組、紀檢組亦被問責。中國移動通報的18起典型案件調查中,山西移動占據5席,山西移動朔州分公司原總經理李茂貴、山西中移公司原總經理趙勤、山西公司呂梁分公司營銷管理胡愛靜被移送地方司法機關處理。
山西公司朔州分公司原總經理李茂貴,在先後擔任朔州分公司、忻州分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期間,默許、縱容本人直系親屬及特定關系人在自己管轄范圍內承攬項目或開辦關聯企業謀利,多名親屬投資經營的三家公司長期與朔州分公司發生業務往來。在組織多次調查過程中,李茂貴隱瞞違紀違規事實,未主動說明情況,在組織提醒談話後,仍不收斂、不收手。
山西中移公司原總經理趙勤未經公司集體決策,授權區域經理簽訂虛構工程施工合同造成公司數百萬元經濟損失無法挽回;虛構合同款中的上千萬元資金通過第三方轉入了相關人員的個人賬戶,其中部分資金去向無法提供書證證明其合法用途。
山西公司呂梁分公司營銷管理胡愛靜,套取397萬元現金,存入個人銀行卡內。截至目前,尚有194.4144萬元資金未追回。
結合以上情況,李茂貴、趙勤、胡愛靜有關問題已移交地方司法機關處理。
《財經》記者獲悉,立案的23起案件中,只有18起由中移動處理,另五起重大案件或由中紀委進一步核實並查辦。中國移動並未通報湖北移動相關事件。某運營商專業人士告訴《財經》記者,省公司黨組、紀檢被問責,是省公司黨組管理的幹部出現的問題,是管理、監督不到位。
中國移動稱,公司內部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現象時有發生,滋生腐敗的土壤還在,隱患未根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