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孫衛濤
目前,運營商進行的寬帶提速運作主要是將以前銅線傳輸電纜,更換成傳輸速度更快和更穩定的光纖傳輸。
據記者了解,當下,寬帶運營商基本上已對城市區域改造完成,將光纖安裝到了居民小區的門口,但在“最后一公里”上遇到了不少難題,不少小區一張口就要高昂進場費。
有物業開口就要80萬
一家電信運營商的人士對記者表示,“物業要錢的形式很多,有的要一次性費用;有的要單戶配合費;有的要施工押金,最后基本也不退;有的也不直接要錢,而是要分成,或者讓運營商出錢改造小區設施。”
實際上,全國各地都存在這種情況,有關物業公司向運營商收進場費,“吃拿卡要”的新聞屢屢見諸報端。
據了解,進場費大致分為兩類:一是物業和一些二級或三級寬帶運營商合作,簽排他協議,收錢后拒絕其他運營商進入;二是不管哪家運營商都要交錢,進樓布線,開豎井,占小區資源就交費。此外,施工時,物業公司的一些工作人員“吃拿卡要”,開個門都要索取小禮品。
上述電信運營商的人士表示,交納進場費只要不過分,運營商也可以理解,但有些要得太狠。“一般都是幾萬元,多的則要七八十萬元,而且是現金,不開票。”
一家寬帶運營商的一線人員接受記者采訪時感慨道,“一邊是用戶投訴網速不行,一邊是物業不讓進,明明光纖已到了小區門口,但就是進不去,兩邊受氣。如今運營商都成了唐僧肉,誰都想咬一口。”
運營商呼吁法律規范
那么物業到底該不該收進場費?
2007年,工信部和建設部曾下發通知,要求住宅小區及商住樓的通信管道和樓內通信暗管、暗線同步建設,并預留用于安裝通信線路配線設備的集中配線交接間,建成后統一移交給業主。換句話說,小區內通信配套設施由全體業主共有,物業公司并沒有權力來利用這些設施經營牟利。
2013年,工信部和住建部又聯合印發了《住宅區和住宅建筑內光纖到戶通信設施工程設計規范》及《住宅區和住宅建筑內光纖到戶通信設施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兩項國家標準,保障用戶自由選擇運營商的權利。
據《北京商報》報道,2013年11月,北京市工商局、通信管理局和住建委三部門聯合電信運營商和小區物業管理企業,針對小區寬帶接入服務行業中存在的費用高、網速慢、服務差等違規現象進行規范整頓。截至當年10月底,工商部門已對8家房地產開發商、32家物業公司和15家寬帶運營商進行了調查取證,立案47件,結案35件,罰沒款共計680余萬元。
但過一段時間后,又回到了老樣子,許多物業還是各行其是。
野村綜研(上海)電信行業研究副總監陶旭駿對記者表示,我國還沒有電信法,通知和文件并沒有太大的約束力,因此通信行業需要一個完善的電信法來保障,此外,地方主管部門的監督要到位。
“政府發文后誰來監督很重要,沒人監督,運營商又只能砸錢了事。”上述寬帶運營商的人士就呼吁,應盡快制定電信法,主管部門加大對物業的管理、考核,形成制度力量,否則只能像以前那樣,刮一陣風又回到原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