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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追回價值千萬房產狂喜身亡

2015-06-09
来源:华西都市报

  近日,德陽中江市民黃光富拿到了最后一筆執行款。這意味著,在奔波一年多后,價值上千萬元的房產被他成功追回。

  在這起案件中,中江縣馮店農村信用合作社(下稱“馮店信用社”)為追回借款,在已超過訴訟時效一年的情況下,偷偷將“催收借款通知單”的日期由“2002年”改為“2003年”。通過訴訟,成功將黃光富等人做抵押的多處房產占為己有。

  誰知,細心的中江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在多次翻閱卷宗時,發現了這一極其微小的細節。并通過近一年的大量搜證,最終成功抗訴了這起千萬大案。

  在外做生意

  房產突然歸了信用社

  2010年的一天,黃光富來到中江縣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院抗訴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此前,他跑了大半年時間,均未得到解決。“我其實心里也沒底。”黃光富說,多年前,他和哥哥黃光乾等人以5處房產做抵押,向馮店信用社借款200多萬元外出做生意。2009年,當他再次回到中江準備還款時,發現這5處房產均已過戶給了馮店信用社。

  “這5處房產至少值幾千萬,怎么能全部就歸了他們呢?”黃光富向中江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科科長李強哭訴。李強在判決書上看到,因為黃光富未按時還款,馮店信用社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過戶做抵押的5處房產。最終,法院支持了馮店信用社的訴訟請求。

  反復看材料

  檢察官發現日期被改

  李強看完所有材料,發現并無問題。馮店信用社提起訴訟的時間是2003年,并未超過兩年的訴訟時效。

  “為慎重起見,我從頭到尾再看了一遍材料。”李強說,他發現“催收借款通知單”復印件上的催款日期疑似有涂改痕跡。“2003”中的尾數‘3’像是改過的。“李強立即聯系馮店信用社,要求對方出示催款通知書原件。同時,他將這份通知書送至時任中江檢察院技術科科長陳定峰手中,請求做痕跡鑒定。

  誰知,馮店信用社拒絕提供原件,理由是”找不到了“。半個多月后,經陳定峰反復鑒定,也大致確定催款日期被動過手腳。”原來是2002年,尾數2有反復擦刮痕跡。“陳定峰說,但因為這份文件經過多次復印,如果不仔細觀察,很難發現擦刮痕跡。

  原件找到了

  當事人卻因狂喜身亡

  陳定峰的鑒定結果讓李強陷入兩難,因為黃光富手中的這份催款通知書已經丟失。除非找到更充分的證據,否則目前的鑒定還不能直接得出催款通知書被篡改的結論。此后,李強多次走訪其他幾位借款人,但都找不到那份原件。直到半個月后,黃光乾翻箱倒柜,終于找到了催款通知書原件。”他高興得很,一陣狂笑,然后打了個電話,結果因為有高血壓,興奮過度,不到5分鐘就死了。“黃光富說。

  比對原件后,李強發現陳定峰的鑒定結果完全正確。隨即,李強向德陽市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2012年,該案審結。黃光富等人償還欠款,馮店農村信用社歸還5處房產。

  接連辦大案

  獲評最信任檢察集體

  據統計,2012年以來,中江縣檢察院共立案查辦各類職務犯罪案件50件60人,涉案金額上百萬元的案件有15件,通過辦案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3000余萬元。其中,立案查辦了市、縣兩級農村能源辦公室原主任受賄460余萬元窩案,輯慶鎮黨委書記、鎮長等11名鎮村干部在四川中江經濟開發區征地拆遷工作中涉嫌貪污、受賄800余萬元窩串案件等。

  5月25日,因為其優異的業績和真心為民的執法態度,中江縣人民檢察院經群眾推舉,被評選為四川省檢察機關首屆”維護公平正義——群眾最信任的檢察集體“。華西都市報記者吳柳鋒攝影報道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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