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季红26日称,从该院三年多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数据分析,在主体年龄和性别上,青少年和女性占比越来越大。
当日正值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报该院2012年以来打击毒品犯罪、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主要情况,同时对今年来毒品犯罪的主要特点进行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
2012年1月至2015年6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毒品犯罪刑事案件216件,审结211件,惩处罪犯314人,依法严厉打击了毒品犯罪。
李季红指出,从天津二中院三年多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数据分析,在犯罪类型上,贩卖、运输毒品犯罪高达91.2%,走私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等其他犯罪所占比重较小;在涉毒种类上,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犯罪占比越来越大,涉及走私、运输、贩卖及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的犯罪占86.1%,海洛因和其他毒品犯罪占13.9%。
在罪犯主体年龄和性别上,青少年和女性占比越来越大。李季红介绍说,25岁以下的青少年罪犯占16.8%,其中一名罪犯还是未成年人,女性罪犯占15.3%,反映毒品犯罪对青少年和妇女两大群体的侵害越来越深。
“在罪犯身份上,农民(含农民工)、无业人员高达92.7%。”李季红说,该群体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盲目追求物质享受,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是毒品犯罪的最大群体。
天津二中院相关负责人建议,特别要加强对青少年学生、娱乐场所人员、物业闲散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易吸食毒品人群的禁毒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