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梅认为,为促进能源供给的多元化和稳定性,海外能源开发与投资成为日本对外经济战略和外交政策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并呈现出地区多元化、开发自主化、主体协作化等特点。2011年东日本大地震尤其是福岛核泄漏事故,导致日本能源供需缺口急剧扩大,加之中国等新兴经济体对能源需求增加,日本进一步加大了实施“能源外交”的力度,积极促进能源来源多元化,提高海外自主开发能力,强化供应体系。
徐梅在文章中指出,日本是一个能源短缺的国家,也是全球主要能源消费国之一,长期依赖海外进口。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爆发后,日本深刻意识到确保能源安全对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开始重视海外能源开发与投资,并将之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20世纪90年代初泡沫经济崩溃以后,日本对外直接投资总体上有所下降,但在能源领域的海外开发与投资活动比较活跃,尤其是2011年东日本大地震后,日本进一步强化海外能源开发与投资。
(一)通过强化“能源外交”力促海外开发与投资
能源对经济发展具有特殊的意义,其背后通常隐含着政治因素和战略动机,具有跨学科的特点。在全球经济深化交融、各国和地区都在谋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形势下,“能源外交”作为经济外交的一个重要内容,其地位不断提高。狭义的“能源外交”是指一国为追求其能源政策和战略目标,通过政府援助、人员交流等方式进行外交活动,以实现本国在能源领域的利益。由于能源本身超出了经济范畴,“能源外交”的内涵并不局限于能源领域,有时一国也会为了实现本国政治上或军事上的外交目标,以能源为手段进行外交活动,谋求提高自身的国际地位,实现政治、军事等方面的国家利益。“能源外交”在不同时期往往具有不同的特点,能源供需缺口越大的国家,其实施“能源外交”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越强。
进入21世纪,随着新兴经济体的崛起,全球对常规性化石能源及其他资源的需求增大。在这种情况下,存在明显供需缺口的国家和地区掀起一股“能源外交”热,并将其纳入经济战略、外交战略及国家总体战略中。日本也不例外。为建立稳定、安全的能源资源供应体系,日本的能源资源外交日趋主动。2013年2月,日本外务省任命70名外交官为“能源与矿产资源专业官”,将其派往日本驻非洲、中东、东南亚、北美等地区的50多个国家的使领馆,以加强在资源产地的信息收集工作,与相关机构和企业共享所在地信息。从这些“能源与矿产资源专业官”被派遣的地区来看,反映了安倍政府对能源资源供应多元化的战略考量。
不仅如此,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第二次执政以来,出访的国家已达50多个,其足迹遍布亚非拉几大洲以及中东、大洋洲地区。仅2014年7月,安倍继访问大洋洲国家之后,月底又前往拉美五国进行为期11天的访问。在到访巴布亚新几内亚时,双方达成协议,巴新将向日本持续供应液化天然气,日本则承诺未来三年在健全防灾体系等方面为巴新提供约200亿日元的ODA。可见,安倍首相频频出访的目的,不仅是要进一步发展扩大对外关系和经贸合作、为日本“入常”拉选票,也意在开展“能源外交”,像印度尼西亚、沙特阿拉伯、卡塔尔以及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富有能源资源的国家都成为安倍出访的对象,日本与这些国家和地区也达成有关能源资源方面的合作协议或意向。
日本不断强化“能源外交”,还有一个因素是中国的崛起。作为全球能源需求大国,中国和日本都在谋求能源长期供给的多元化和稳定性,积极促进海外石油、天然气的贸易和投资。随着中国的持续发展及对能源需求的增大,日本与中国在能源资源领域存在明显的竞争关系,而且这种关系呈长期化态势。
(二)维持和巩固既有的能源供应渠道
中东是日本进口石油等能源的主要来源地。2011年,日本对中东地区的石油进口依存度超过80%,大大高于美国(20.3%)、法国(19.0%)、德国(5.2%)的水平。不仅如此,日本从中东地区进口的海外权益油在2001年之后虽有所减少,但在其石油进口总量中的占比保持在50%以上,远高于其他地区。
在经历了20世纪70年代的两次石油危机冲击后,日本历届政府都十分重视发展与中东地区的经济外交关系,明显加大了对中东等地区的援助力度,以确保国内能源稳定供应及政治外交等需要。2013年以来,安倍分别对卡塔尔、阿联酋、沙特、科威特、阿曼等中东地区的油气输出国进行了访问,旨在巩固和加强双边能源合作,并宣传和推销日本的核电技术、基础设施等。
另外,东南亚一直是日本能源资源的主要进口来源地之一,也是安倍二度执政后的首访地。安倍在2013年伊始出访了印度尼西亚、泰国和越南,时隔半年后又对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进行了访问。日本如此重视发展与东南亚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关系,不仅因为东南亚是日本重要的出口市场和投资对象,而且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占有重要地位,更是因为该地区拥有丰富的能源资源。2012年度,在日本天然气进口中,马来西亚占16.4%,印度尼西亚、文莱分别占6.6%、6.8%;在日本煤炭进口中,印度尼西亚占五分之一左右。日本与区域内的这些国家和地区加强能源资源合作,无疑有利于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成本。
当前,乌克兰危机持续,中东局势混乱,南海局势紧张,日本能源资源贸易和投资的不确定性上升。为进一步分散海外供应风险、促进能源资源来源多元化,日本又将目光投向大洋洲和拉美地区。2014年7月上旬,安倍访问澳大利亚,该国在日本煤炭进口中约占60%,在天然气进口中约占六分之一。同月下旬,安倍出访拉美国家,其中巴西是日本进口铁矿的一个主要来源地,占日本铁矿进口的三成左右,日本还意欲参与巴西的深海油田开发项目;智利则是日本进口铜的主要来源地,约占日本铜进口的一半左右。
(三)努力拓展新的能源供应途径
为改变石油等进口地过于集中的海外供应结构,分散和化解风险,日本广泛开拓新的市场,促进能源进口和海外投资多元化。在巩固与中东等能源产地之间合作的同时,日本也十分注重加强与页岩革命的发源地美国之间的合作。2013年,日美双方就2017年后日本从美国进口液化天然气一事达成协议。日本企业已获得美国许可,并积极参与到美国的LNG项目中。在安倍政府出台的新版《日本复兴战略》报告中,也强调尽早实现从美国进口LNG。目前,日本正在筹建将美国LNG运送回国内的相关设施等。
随着美国能源自给能力持续提高,长期对美大量出口能源的加拿大需要寻找新的合作伙伴。2013年9月,在安倍访问加拿大之际,日加两国达成协议,自2018年末起加拿大将每年向日本供应800多万吨天然气。在2014年7月安倍出访的拉美国家中,墨西哥拥有丰富的石油等资源,但长期实行能源国有化。墨西哥政府在2014年宣布,将允许外资涉足本国原油开采领域,一些日本企业看好这一市场。
非洲也是日本重点拓展能源资源市场的一个地区。ODA是许多国家和地区开展经济外交的重要形式,日本利用ODA最早启动对非“资源外交”。21世纪以来,鉴于非洲的发展潜力、丰富的能源资源,以及提升自身政治影响力及“入常”的需要,日本不断增加对非援助,并加强双方在能源资源等方面的合作。在2013年任命的“能源与矿产资源专业官”中,被派往非洲的人数最多,他们被安排在中国已有大量石油投资的南苏丹及富有石油、天然气、页岩气资源的阿尔及利亚等国。日本还计划未来五年向在非开发石油、天然气和矿产资源的本国企业提供约2000亿日元的资金,支持其海外事业。在《日本复兴战略》报告中专门提到,日本将参加非洲最大的矿业投资大会,以加强与非洲的关系,确保国内资源供应。
在盛产能源的俄罗斯,日本已建有符拉迪沃斯托克液化天然气厂,并希望能在日俄之间铺设如同俄-乌-德之间那样的天然气运输管道,从库页岛直接进口天然气,增加天然气供应。安倍执政后有意改善日俄关系,实现敷设日俄天然气管道的设想,但乌克兰危机及日俄领土争端等因素导致日俄关系进展不顺。今后双边关系如何发展,将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日本能否与俄罗斯开展大规模能源合作项目。
(四)注重提高海外能源开发的自主性
为避免因形势变化而陷入被动,日本越来越注重和强化海外自主开发能力,以获取开采权和资源权益。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些能源丰富的产地放宽对能源市场的限制,全球每年都有几百个勘探招标项目,给外国企业提供了投资机会。以石油为例,80年代以前,日本石油的海外自主开发率约为8%,到80年代中期超过10%,1995~1999年基本维持在15%左右。海外能源自主开发能力的提高,为日本能源的稳定供应做出了贡献,但与现实需要和政府的目标仍存在较大差距。
2006年5月,日本公布《新国家能源战略》,提出进一步提高石油海外自主开发能力,力争到2030年将石油海外自主开发率提高到40%左右的目标。日本经济产业省在2010年公布的《能源基本计划》中提出,未来20年力争将日本化石燃料的海外自主开发率提高一倍。可见,随着全球能源市场竞争加剧,油价频繁波动,日本政府已将提高海外能源自主开发率作为国家能源计划和战略的重要目标。
可以预见,在能源战略和政策的引导下,依然较低的能源自给率以及尽可能减少对核能依赖的发展方向,将促使日本进一步强化海外能源贸易和投资,特别是全方位地推进海外能源自主开发与投资,以确保国内的稳定供应及经济平稳发展。
(五)政府与相关机构、企业之间形成相互配合的机制
日本政府通过各种手段积极开展“能源外交”,与具有开发潜力的资源国构建良好的外交关系,为企业到海外投资铺路。日本经济产业省是主管海外资源开发与投资事项的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战略规划、政策等,引导和支持相关机构、企业从事海外资源开发与投资活动。经产省依据《能源基本计划》制定《资源保障指南》,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国际协力银行(JBIC)、JOGMEC以及贸易保险(NEXI)等机构按照《资源保障指南》的要求,对日本企业的海外能源资源开发项目进行相应支援。
其中,JOGMEC在日本海外能源开发与投资的发展过程中始终担当重要角色。其前身是成立于1967年10月的日本石油开发公团,之后在1978年更名为日本石油公团,并增加了石油储备业务。2004年,日本石油公团与金属矿业事业团重组合并,成立了JOGMEC。2012年,JOGMEC 增加了煤炭、地热资源开发业务。JOGMEC首先接受企业委托参加国际投标,以获得石油勘探权益,然后应企业要求将所取得的权益转让给企业,由企业进行油气勘探的具体作业。几十年来,JOGMEC对推动日本能源资源相关企业走向国际舞台、促进海外油气勘探事业和能源开发、技术研发以及建设官民两级石油储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另外,日本国际协力机构主要从技术调研、培训人员、派遣专家、制定合作标准等方面对开发投资项目给予支援,促进与资源国在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主要负责融资、债务担保等业务;独立行政法人日本贸易保险则在贸易、海事、海外投资损失等方面提供相应的保险业务。
可见,在《能源基本计划》的指导下,到海外进行能源资源开发与投资的日本企业不仅有来自政府也有来自相关机构在融资、技术、信息、保险等方面的支持,从而建立起一套相互配合、紧密对接的资源开发体制,形成战略性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日本海外油气、矿产资源开发与投资事业。需要指出的是,综合商社也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
(六)以石油开发项目居多并呈多样化趋势
从2012年度日本一次能源供给情况来看,石油、天然气、煤炭所占比重分别为44.4%、24.5%和23.3%,地热等新型能源、水力、核能分别占4%、3.2%和0.7%。日本政府虽已宣布将重启核电,但国内存在一定阻力,很难恢复到东日本大地震前的水平,加之2014年下半年以来国际石油等能源价格大幅下跌,有可能导致日本核电重启进程放缓。据预测,日本未来几十年仍将以消费石油、天然气、煤炭等能源为主,其生产生活及经济发展对海外一次能源的需求依然较大。
在日本的能源消费中,石油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海外能源开发与投资最初也始于石油项目。在主要国家中,日本对石油消费的依存度为44.7%,不仅高于中国、印度,也高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等发达国家。如果从石油进口依存度来看,日本更是高达99.7%。对日本而言,石油早已超越了商品范畴,被赋予更多的战略意义。
战后日本到海外进行石油开发与投资,起步相对较早,经验比较丰富。如前所述,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成立的日本石油开发公团,其初衷也是为了支持海外石油开发事业。1972年,日本石油开发公团将业务从石油领域扩大到海外天然气开发领域,并在2004年重组之后又将业务延伸到煤炭、地热资源开发等领域,这一变化过程与日本促进海外能源来源品种多样化的政策演变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