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翟岩民策划“访民”滋事被刑拘,曾参与庆安枪击案。
美国国务院12日高调介入中国警方拘留涉嫌犯罪的“维权律师”一事,指责中方“有组织扣留”一些“和平捍卫他人权益”的人士。美方的这一“定性”与其以往在人权领域向中国发难一脉相承。
然而区别是,过去中国比较弱时,美方的指责像是“人权大棒”,如今它的指责像是粘在中国人脚底的一块泡泡糖。不会有人认为美国务院的这番话有什么实际作用,它只会让中国多少有点不舒服,其程度同鞋被脏东西粘在地板上差不多。
这件事是中国的内部事务。这句话的含义之一是,让对锋锐律所涉案律师的抓捕得到中国律师界更广泛的理解,让此事最大限度地促进中国民主法治建设,比我们思考如何回击美方的指责或许更重要。
毋庸讳言,律师界内有人对警方的这次行动存在困惑,这或许有一部分来自于行业内部的“同病相怜”,就像有记者犯案被抓时,新闻圈内会天然多一些人觉得有必要帮着说几句话。还有一部分来自对民主和法治边界的长期争议,不能不说,西方价值观近年来对这个领域渗透了大量影响,使得一些相当重要的基础性共识遭到了破坏。
少数死磕派律师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这需要通过法庭的审理最终确认。如果最终裁决支持警方行动,还需要通过有说服力的传播,让一些存在困惑的律师看到相关证据。整个过程的公开透明十分重要,因为此次行动的意义不仅是打掉一个“严重犯罪团伙”,它还要帮助其他死磕派律师和公众共同厘清正当维权与违法滋事之间的界线。
美国务院宣称被抓律师是在“合法地挑战政府政策”,这种主张是西方势力与中国死磕派律师和他们支持者彼此呼应的支撑点之一。必须要摧毁这样的支撑点,但摧毁它们的方式不能是大批判,而只能通过对被抓者依法进行公开、公正的审理来实现。
由于深受西方影响,中国国内会有少数人对抓捕犯案死磕派律师一直抵触到底,但大多数人会接受法庭审理传递出的信息,因此这是中国社会通过具体案例就何为法治形成和扩大共识的一个机会。
除了美国务院,台湾、香港一些极端力量也出面指责内地公安的抓捕行动,客观说,它们的表现令内地公众反感,民间会有一些人认为,被这些外部势力支持,说明被抓者的确不是什么“好人”。
然而国家的处理要跳出外部因素的干扰,要坚守事实,坚守法律程序。全球化环境下,中国内部的反体制因素有可能与外部因素产生相当错综的勾连,它们哪些是对此案有定性意义的,哪些是普通意义上的,一定要区别开。
打掉一个有“维权律师”涉嫌参与的犯罪团伙,不仅要实现中国社会治安的进一步平稳,还要力促国人在中西意识形态的争议点上更加自信和团结,这既是法律和治安之战,也是人心争夺战。而我们向后一场战役的投入程度,一点也不应当比对待前一场战役的认真程度低。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违法犯罪者都须受到惩处,哪怕这当中有一些人是律师。让接下来无可挑剔的司法办案过程来证明这个道理。
延伸阅读
北京锋锐律所被查 揭开“维权”黑幕
黑龙江庆安、江西南昌、山东潍坊、河南郑州、湖南长沙、湖北武汉……一系列热点事件的现场,为何屡屡出现律师挑头闹事、众多“访民”举牌滋事?一系列敏感案件的庭外,为何屡屡出现主审法官、主管官员被诋毁攻击、人肉搜索?一系列案事件被炒热的背后,为何总有一批人兴风作浪,总有一只恶意操纵之手若隐若现?
在公安部的部署指挥下,经北京、天津、黑龙江、山东、福建等多地公安机关缜密侦查,日前,备受关注的翟岩民、吴淦等人涉嫌严重犯罪案件又有最新进展——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进一步供述和更多的案件线索指向,公安部部署指挥北京等地公安机关集中行动,摧毁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自2012年7月以来先后组织策划炒作40余起敏感案事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至此,一个由“维权”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组织严密、人数众多、分工精细的涉嫌犯罪团伙浮出水面,其以“维权”“正义”“公益”为名、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之实、企图达到不可告人目的的种种黑幕也随之揭开。
组织严密形成体系勾连滋事分工精细
今年5月,黑龙江发生“庆安事件”。民警依规合法开枪,为何被炒成“枪杀访民”?
犯罪嫌疑人翟岩民、吴淦、刘星给出了答案:这都是他们“维权圈”里的人干的。他们的供述展现出庆安事件迅速发酵成一起全国性舆论事件的脉络——“维权”律师挑头起事、推手策划组织、“访民”围观滋事。
“这些‘维权’律师是‘圈’里的核心,也是最先冲出来的人。律师谢某某第一个提出要炒作庆安事件。”翟岩民供述。
事件一发生,“维权”律师就在微信里建立了“庆安事件维权群”,并发布“徐纯合是访民”“警察开枪是领导指使”的“内幕”。“警察枪杀访民”的谣言在网上迅速扩散。谢某某等6名律师在庆安火车站打横幅,并与徐纯合的母亲签订代理书。看到媒体报道当地领导去慰问开枪民警,律师唐某某提议对该领导进行人肉搜索,发现问题后继续炒作、给政府施压。
重要推手、网民“超级低俗屠夫”吴淦紧随出场,“悬赏10万元征集庆安事件的现场视频”。翟岩民介绍,吴淦在炒作热点敏感事件方面很敢干,在“圈”里“名气非常大”。“访民”刘星给翟岩民打电话问要不要组织人去“声援”。翟岩民给吴淦打电话,吴淦说暂时还不需要,要让律师先把事件炒热了,才需要大批“访民”去炒作和“声援”。
短短数日内,庆安事件越炒越热。翟岩民组织协调各地“访民”,分5批次前往庆安“声援”。参与“声援”的山东“访民”李某某证实,自己在庆安火车站举牌,还领到了600元的“酬劳”。她和其他“访民”被当地公安机关治安拘留,拘留期满回京后,翟岩民专门设宴为“庆安的勇士们”庆功。
“从我2013年进入这个圈子,只要国内发生一些敏感事件,他们就按这种固定的模式和流程进行炒作。”翟岩民说,“维权”律师经常在微信群里发某个敏感事件的视频或照片,以及一些极具煽动性的看法。如果事件没有炒起来,“维权”律师就会直接到现场去。这时,就会有一些人组织“访民”,打着追求事实真相的幌子去现场“声援”,以此引起社会关注和热议。
犯罪嫌疑人所称的“维权圈”究竟是怎样的?警方查明,“维权圈”大体分为三个层级:组织核心层,包括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行政助理刘四新、律师黄力群等人;策划行动层,包括律师王宇、王全璋和推手吴淦、翟岩民、包龙军等人;跟风参与层,包括刘星、李某某等“访民”。
办案民警介绍,除了“维权”律师、推手、“访民”,“维权圈”里还有其他角色——专人负责拍摄现场情况,第一时间发到微信里;专人进行整理,发到境外网站。随后,一些网络大V进行评论、转发,从而给当地政府造成强大的舆论压力。
“声援”活动的资金从何而来?翟岩民、刘星等人供述:每次有声援活动的时候,他们会在网上募捐,有时也会得到境外资助。各地的访民谁想去声援,都能得到一些报酬和补助。“有些活动,律师群体也会给我们一些钱,我会把钱分给去参加声援活动的人,自己留下一部分。”翟岩民说。
这么大的群体,如何联系并保持行动一致?警方查明,他们一方面定期组织聚会、聚餐,交流“经验心得”,商讨行动计划;另一方面,通过微信、QQ群和“电报”等即时通讯工具沟通联络,进行煽动策划、开展业务培训。类似的群有很多,有的以热点事件命名,有的以行动目标命名,有的以共同利益命名。
“‘电报’主要用于组织串联,里面的言论基本都是攻击党和政府的。”翟岩民供述,“我们在里面策划、组织各种声援活动,可以设定时间删除图片和文字,就是不想让政府知道。”
人称“老道”、曾被公安机关多次处罚的“访民”刘星交代了通过“电报”等方式与翟岩民联系的情况,并承认翟岩民给他介绍了很多律师朋友。刘星还交代,在翟岩民的策划下,他组织“访民”到案件现场,通过静坐、喊口号、举标语、打横幅等方式,先后参与炒作湖南律师谢阳状告司法行政机关等近10起敏感案事件。
“在我们‘维权圈’里,把访民都称为公民,因为说访民不好听。”翟岩民交代,圈子里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对现实不满、对政府不满,经常借助一些事件发泄、滋事,并宣扬“以被拘留为荣”。
借助“热点”炒作煽动网上网下兴风作浪
警方查明,在多起敏感案事件中“冲锋在前”的“超级低俗屠夫”吴淦,是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专门聘任的行政助理。他虽然不是律师,但在所里“地位”特殊,月薪过万还有专门的“活动经费”,深受周世锋的倚重,直接参与该所的重要决策。
“吴淦曾经发起声援山东曲阜薛某某案件、黑龙江建三江事件和郑州十人被拘事件。吴淦毫无法律背景,周世锋就是为了利用吴淦的名气提高锋锐所的名气和影响力,同时也获得更多的案源和财源。”翟岩民认为,周世锋看中的,正是吴淦什么事情都敢干,并且点子多,行为足够吸引眼球。
据介绍,把普通事件炒作成热点事件,把敏感事件炒成政治事件,让不明真相的群众和网民跟进,煽动对政府的不满情绪,是锋锐所一贯推崇的做法。
“周世锋在代理案件时,除了看代理费的高低之外,主要看有没有炒作点。”犯罪嫌疑人、锋锐所律师黄力群供述,“周世锋自称律师界的宋江,专门招收一些不遵守法律准则的‘死磕’律师,用违法的手段炒作代理的案件。他主动把这些人拉拢起来,给他们资助,让他们觉得有强大的后盾。”
办案民警介绍,遇有敏感案事件,这些“死磕”律师在庭内、网上公开对抗法庭,并幕后指使挑头滋事骨干组织访民在庭外、网下声援滋事,内外呼应,相互借力,成为炒作敏感案事件的直接推动力。
犯罪嫌疑人王宇就是锋锐所众多所谓“死磕”律师之一。据了解,王宇不仅被质疑律师执业履历造假和“吃空饷”,还曾于2008年12月在天津与铁路工作人员发生纠纷,将18岁的张某某打伤致其耳聋,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出狱后,她热衷于插手炒作敏感案事件。例如,在代理苏州范木根案件中,她在网上发帖故意歪曲案情,使得很多人盲从跟进。开庭时,法院前就聚集了数百人“声援”、围观;庭审中,王宇大闹法庭,直至被当场带离,然后在庭外跟“访民”互动,一起打横幅、喊口号,引来更多人围观、制造影响。
“锋锐律师事务所的许多律师和工作人员的风格就像吴淦。刘四新是刑满释放人员,没有律师证,对我国现行体制非常痛恨;王宇多次大闹法庭和看守所;王全璋连整句话都说不清楚,表达能力很差,但什么案子都敢接。”翟岩民供述。
对于锋锐所律师代理炒作案件的做法,多名犯罪嫌疑人将其描述为“新、奇、特”:
——新,就是要有新思路,让律师不要像以往那样按照法律程序走。“在公安机关听警察的,在法庭听法官的,他们说什么是什么、不敢反抗,那样是不行的。要强势一些,不要听他们的,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处理。”周世锋曾这样告诉翟岩民。
——奇,就是能请到一些像吴淦这样的“奇人”。发挥这种人“敢冲敢打”的“特长”,做出一些常人做不出的事。比如,吴淦曾经把一女干部头像贴在裸体模特模型上,在网上直播“每日一睡”;也曾在法院门口给某高院领导“设灵堂”。
——特,就是用一些特别的方式,例如,在网上网下声援炒作围观他们代理的案件;举报、投诉主审法官、办案民警和当地官员,号召网民对他们人肉搜索,给他们施压;组织案件当事人、亲友以及不相干的人围攻政法机关,以此向政法机关施压,达到在正常法律制度内无法达到的代理效果。
“锋锐律师事务所代理、炒作过多起敏感案件。”黄力群说。周世锋经常教唆律师在代理案件中故意挑事,这些律师回北京时,周世锋还会安排人员拿着鲜花去接站,并公然表扬这些律师干得好。
各怀鬼胎扬名获利制造混乱另有所图
那么,这些“维权”律师、推手和“访民”在一次次“维权”炒作中能获取什么好处?他们这样做是否还有更深层的目的?
黄力群、翟岩民、吴淦、刘星等人供述,他们的目的就是扬名获利、制造社会混乱。这种炒作模式之下,每一个环节的参与者都有利可图——对于律师而言,本身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他们介入后使得事件、案件的关注度更高,造成的社会影响更大,律师也会因此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如果能代理还能挣代理费。
对于律所里的非律师人员,例如吴淦,“在炒作敏感事件中,既提高了名气,扩大了影响力,而且在每次募捐中借机敛财,落下了不少钱。”又如,负责向境外网站发“声援”新闻的人员,“他们发完东西署自己的名字,那些网站的人会找到他们,给他们钱。”
对于“访民”而言,尽管与这些敏感事件没有关系,但他们参与其中,首先能够借机让自身诉求得到律师的援助;其次,能够引起自己家乡政府的关注,对于解决自身诉求有利;同时,还能得到一些经济方面的利益,除了差旅费实报实销之外,还能得到数百元的补助,如果被拘留还有“拘留补贴”。
对于翟岩民这样的推手而言,每参与一起敏感案事件,能领到少则数百元、多则数千元的“补贴”,在“圈”内的名气也越来越大。“我感觉很好,因为我没有收入,既可以赚钱,又可以得到别人特别是访民的尊重。”
对于锋锐律所而言,炒作是扬名获利的“捷径”。经过一系列热点案事件的炒作,锋锐所名声大振、财源广进。正如周世锋所言,用法律框架内的方法很难打赢一些官司,就是要用法律之外的手段赢得官司,让其他人都看到锋锐所在这方面的本事。
连日来,黄力群、翟岩民、吴淦、刘星等人对自己的涉嫌严重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反思,并认识到了所谓“维权”活动对社会的严重危害——“我被周世锋给骗了,他利用了我曾经在国家机关工作过的身份,为他自己抬高身价、招揽生意。我成了他的招牌和工具。”黄力群供述,周世锋不但怂恿他提前退休,而且几次设套,不告知案情却让他去代理敏感案件,并安排记者采访他,“把我当成枪使”。
“我们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了交通堵塞等严重的社会混乱;错误引导了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让他们对政府产生不好的印象,甚至也要参与进来;给其他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提供了炒作的机会,达到他们丑化政府形象以及更多不可告人的目的。”翟岩民说。
“我觉得对于律师而言,要利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绝不能像锋锐所那样,用一些卑劣、下流、非正常的手段,严重破坏了法治建设,与公平正义背道而驰。”翟岩民说,“不管你有什么诉求,都要在法治的轨道内进行。真的不能再去炒作一些敏感事件,不能去宣扬一些负面的东西,我们必须烘托出社会的正能量。”
目前,周世锋、刘四新、黄力群、王宇、王全璋、包龙军等多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另据警方披露,周世锋等人涉嫌其他严重违法犯罪。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来源:新华网 作者:人民日报记者黄庆畅、新华社记者邹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