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王姝 實習生 李曉婷)8月20日,湖南省郴州市物價局在《郴州日報》刊登了一則“尋官公告”,尋找該單位“未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已近一個月的副局長袁國富。物價局工作人員稱,自7月27日郴州市物價局并入郴州市發改委后,袁國富就再沒來過單位。
“尋官公告”稱,若袁國富未能在8月28日前回單位人事科報到上班,將按組織規定予以辭退。
湖南省郴州物價局找不到他們的副局長袁國富了,并決定登報尋人。這則于8月20日刊登在《郴州日報》上的“尋官公告”稱,袁國富“未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請于2015年8月28日前回單位人事科報到上班,否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相關規定,予以辭退”。公告落款為今年8月8日。
昨日,郴州市物價局一名工作人員接受新京報記者電話采訪時說,“袁局長還沒回來上班”。他稱,袁國富失聯前,郴州市物價局并入郴州市發改委。兩個單位7月27日正式合并后,袁國富就再沒來過單位。
郴州市發改委的工作人員稱,雖然兩個單位合并了,袁國富還是擔任物價局的副局長,職位目前并沒有調整。失聯前,袁國富看起來一切正常,“領導工作比較忙,并不能每天都會看到,從下屬的角度來看,并沒有什么反常的情況。”
郴州市發改委的上述工作人員透露,他們已于8月23日,發布了《郴州市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袁國富“擅自離崗”》的通知。如果到了最后期限8月28日,袁國富仍然失聯,將按組織規定處理。
多地曾登報尋找失蹤官員
這不是郴州第一次登報尋官。2012年2月24日,郴州市農機局也在《郴州日報》發布“尋官公告”,找他們的副局長:“王昌宏同志,請你見報后務必在3月10日之前回局上班,否則后果自負。”
當時,王昌宏已經失蹤3個多月。登報尋官前,郴州市農機局曾花費大力氣找人。當地媒體報道說,一名科長甚至整理出了一本《尋找副局長日記》。
最終直到紀委介入,才從外地將王昌宏追回。他因違規經商,欠下400多萬債務,其中還有高利貸,所以一逃了之。
去年9月,廣東省陽江市地稅局也曾登報尋找該局程村分局局長林其軍,“林其軍:你回我單位報道后,9月3日起失去聯系,現限你立即與我單位聯系,并自9月17日起十五天內回單位上班,或辦理請(休)假手續。逾期不歸,我局將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一切后果自負。”
到目前,林其軍仍沒有消息。當地司法機關披露的信息顯示,林其軍身陷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林是被告,法院開庭審理時林未到庭。
當地媒體報道稱,林其軍以買下一塊2000多平方米的土地,蓋大樓為由,向30多人借了5861萬元。還款日前一天,林失蹤。債主報案后,當地公安機關已經介入調查。
今年3月,嘉興市財政局也登報尋找該單位的普通公務員郭忠明。昨日,嘉興市財政局工作人員在電話中告訴新京報記者,目前還沒有郭忠明的消息,“局里已經按照相關規定做了辭退處理”。
“做好預案 避免單位逃避監管責任”
雖然現行法規沒有明確規定,不過一些地方已將發布“尋官公告”,作為尋找失蹤官員的“官方應對方案”:發現官員失聯后,先由單位悄悄找,如王昌宏;找不到,再發布公告,公告中寫明“最高期限”,逾期未歸則辭退。如果有證據證明涉及其他問題,如林其軍,則由公安機關等部門繼續調查。
國家行政教授竹立家對新京報記者說,鑒于近年來屢曝官員失聯事件,失聯官員多有違規經商等問題,應該明確失聯“預案”的具體程序,發現官員失聯后,所在的單位在多長時間內,報到組織部門、紀檢部門等,作出明確規定,而不是簡單發布一則公告。“避免一些單位先自行‘悄悄找人’,貽誤了‘找人’時機,并借助公告,逃避應該擔負的監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