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次的央視《每周質量報告》節目上曝光了浙江省消保委對包括蘋果、三星、諾基亞、OPPO、努比亞等多個品牌手機拍照功能進行測試的結果。該報道指出,這些手機的拍照功能不合格,拍出照片過亮或過暗、照片易偏色、攝像不清晰。
這條消息看起來實在是有點令人難以置信。在智能手機行業裏,蘋果和三星是拍照方面廣泛認可的標杆企業,iPhone和三星手機如果拍照不合格,那恐怕沒有手機能夠合格了。更蹊蹺的是,在本次測試中,居然有未具名的一兩家公司的手機拍照功能“合格”了。
如果你仔細研究這篇報道,就會發現其蹊蹺,甚至是令人無語之處。
1. 不合格?應該合什么格?
在智能手機拍照領域,根本沒有所謂的合格。
需要確定的是,報道中涉及的調查測試,受測者是智能手機的拍照功能,而不是數碼相機。然而,測試者使用的卻是針對數碼相機、數碼攝像機一類產品的測試規范
包括以下兩條規范(點擊查看):
SJ/T11415-2010《非廣播用數字攝錄一體機通用規范》
GB/T29298-2012《數字(碼)照相機通用規范》
(以及一條涉及智能手機的測試方法推薦)
YD/T1607-2007《數字移動終端圖像及視頻傳輸特性技術要求和測試方法》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三條被測試機構(消保委委托國家照相機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以下簡稱國照)所采用的所謂“標准”,其實並不是強制采用的標准。
微博認證為“前《影像視覺》資深器材編輯”的微博用戶 @BG2RHY 指出,這些規范的標號上的“T”字樣代表的是推薦,也即國家推薦廠商采用的標准,並不是強制性標准,沒有達到該標准,也不需要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更令人無語的是,央視在節目中的畫外音提到了:“檢測人員介紹,由於目前沒有專門對應手機拍照攝像成像性能的國家強制性標准”。
也就是說,央視充分意識到了,卻並沒在意這個情況……
2. 怎樣算合格?
恐怕測試者也不太清楚。
在節目中,央視采訪了國照一名工程師,該工程師在解釋相機的動態分辨率時表示:
在手機錄制模式下,拍攝分辨率標板對它錄制一段視頻,然後用軟件截取一張照片對它進行分析處理,根據標准要求,它是650TV線……
然而,在該次測試中所采用的,上述提到的三個規范當中,均沒有提到650TV線這一所謂的“標准要求”。
什么標准要求?
3. 測試方法可信度有多少?
非常不可信。
上述的GB/T29298-2012《數字(碼)照相機通用規范》中規定,在色彩還原這一項測試當中要求:
1)全黑且無光的測試環境,照度小與1lux
2)光源均勻照射色卡
然而,央視節目中的測試環境是這樣的:
可以看到,環境既不是全黑的,色卡的放置方式也錯了,導致手機相機在取景的時候,畫面中包括了測試箱只接受光的底板,產生了一個高亮區域,會對測試效果產生影響。正確的測試方式是把色卡貼在測試箱的側壁上。
這還不是本次測試中唯一不可信的地方。
在測試曝光度的時候,測試者錯誤地打開了手機背面相機的閃光燈。結果:
因為閃光燈開啟而評價這張相片過曝,顯然欠妥。
本視頻裏測試方式欠妥的地方還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