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记者王珈莉报道:标准工时委员会昨早举行会议,委员会主席梁智鸿会后表示,会议上达成4项共识原则,包括规管工时最终须立法、不能一刀切订立标准工时、需用清晰的合约形式及以立法规管合约、帮助议价能力较低或低技术的工程。他又指,委员会同意除以往计算了27个方案外,新增一个方案,将工资线提高至2.5万元,达到五成的劳动人口,并会谘询有关方案。劳方代表吴秋北强调,合约工时不足以保障劳工,也不能够代表标准工时,会视乎委员会讨论进度,仍然不排除会退出委员会。
可涵盖约五成劳动人口
梁智鸿表示,会上提出第28个方案,就每月工资金额不超过2.5万元、每周工时44小时及加班补水1.5倍的户员作详细数据分析。早前收集的数据,订在月薪1.5万元或以下,只保障到四分一的劳动人口,若扩至2.5万元,可涵盖约五成的劳动人口。他说,委员会在进一步讨论有关数据后,考虑谘询主要户主组织、劳工团体、相关行业及专业团体等,以便委员会撰写报告时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