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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降机过准用期物管被罚款

2015-10-30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报网讯】油塘泽美阁一升降机的准用证被发现过期,但物业管理公司仍容许升降机运载乘客。涉案的新恒基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昨被判罚款1万元,为首宗升降机负责人被入罪个案。

  机电工程署发言人昨回应指:「这是《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条例於2012年12月实施以来首宗升降机负责人被定罪的个案,欢迎法庭的裁决。我们会继续严格执行法例,确保公众能享有安全和可靠的升降机服务。」机电署:首宗负责公司入罪案情指,油塘泽美阁第38号升降机的准用证有效期今年3月22日届满后,负责管理该升降机的新恒基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没有停止升降机的运作,因而被控违反《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第十三(二)条和第十三(四)条的规定。

  根据《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升降机必须每12个月由注册工程师检验。注册工程师签署安全证书后,负责人或其代表须向机电工程署申请更新准用证,以证明升降机处於安全操作状态。负责人应於准用证有效期届满前的两个月内安排检验升降机,以适时申请更新准用证。负责人亦须将有效的准用证展示於机厢内当眼处,否则须停止使用或操作有关升降机。任何人士违反上述《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的条文,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和监禁12个月。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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