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5年8月1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杨栋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在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他曾率工作组连夜赶赴事故现场,17日晚还在参加事故工作会议。杨栋梁是十八大以来第6位被查的中央委员。
官方简历显示,杨栋梁出身石油系统,从1972年10月参加工作至1994年7月,他在石油系统工作近22年,履历覆盖华北石油会战指挥部、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原石油勘探局等,直至中原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
从1994年7月开始,杨栋梁离开石油系统调赴天津。在此后将近18年时间里,杨栋梁一直在天津任职。2012年5月起,分管政府常务工作的杨栋梁从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一职卸任,出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5年10月1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委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杨栋梁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用秘书并收受财物,违规为其子工作安排、职务升迁打招呼,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出国期间擅自改变出访计划和路线;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挥霍浪费公款,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高消费娱乐活动,违规配用公车;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礼金、礼品,违规多占住房;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干预纪检机关的纪律审查工作和司法机关的案件查办工作,违规使用国有资金。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等问题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