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文海/制圖
原標題:好日子就這樣沒了
身為華潤電力公司高管,年薪幾十萬元,持股價值幾百萬元,從小不差錢的她卻因貪賄,由一身名牌的時尚女郎變為身穿號服的女囚
2015年8月13日,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法院認定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潤電力公司”)火電事業部綜合部原總經理楊彬犯貪汙罪、受賄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零二個月,並處沒收財產7萬元。9月16日,楊彬被投送常州監獄服刑。
平順人生突遇坎
楊彬,1969年冬出生於湖南省長沙市,是典型的湖南美女。她家境優越,人生平順,1987年8月1日,18歲的楊彬走上了工作崗位,成了湖南省耒陽電廠的一名員工。自此她與電力事業結下了不解之緣,案發時她擔任華潤電力公司火電事業部綜合部總經理,年薪幾十萬元並持有該公司期權,據辦案人員按目前股值估算,楊彬持股價值約幾百萬元。
2004年2月以前,楊彬在湖南工作。2002年她結識了王玉軍(另案處理,2015年8月12日被鎮江市檢察院提起公訴),2004年她追隨王玉軍到了河南,王玉軍時任華潤電力登封有限公司總經理,她到該公司任行政部助理經理一職,後楊彬一直隨其調任。
2006年3月江蘇鎮江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鎮江發電公司”)被華潤電力公司收購,王玉軍任鎮江發電公司總經理,當年8月楊彬任該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後兼任公司助理總經理。2010年8月1日華潤電力江蘇分公司成立,楊彬任分公司人力資源部部長。2011年王玉軍調至華潤電力公司任執行總裁,第二年楊彬晉升至華潤電力公司火電事業部綜合部擔任總經理。
較於同齡人而言,楊彬事業有成,生活富足,是一個讓人羨慕的女人。直到2014年6月,鎮江市丹徒區檢察院對華潤電力公司相關責任人涉嫌經濟問題展開調查時,發現楊彬的銀行賬戶也有問題,其交通銀行卡上彙入了鎮江發電公司的賬外資金。2014年8月3日,丹徒區檢察院對楊彬涉嫌貪汙罪立案調查。8月5日,楊彬被辦案幹警從深圳市帶至鎮江市歸案,當晚23時丹徒區檢察院辦案幹警告知其擁有的權利,完善立案手續。那時,她卻一臉無知地問道:“怎么對我立案了?”
辦公事墊資5000元
鎮江發電公司成立三年後該公司食堂由江蘇省電力建設第三工程公司(以下簡稱“省電建三公司”)承包,徐成負責食堂工作。鎮江發電公司存放夥食補貼款136萬元於徐成處。後來公司員工反映食堂夥食不好,2009年初省電建三公司便不再承包該公司食堂,徐成將剩下的補貼款81萬餘元彙至時任鎮江發電公司後勤主管奚林的銀行卡上。
2010年楊彬與奚林都調至華潤電力江蘇分公司,這筆本屬於鎮江發電公司的81萬餘元也被他們帶到了新公司。華潤電力江蘇分公司分管江蘇省近10個電廠,客戶群較大,楊彬准備辦張高爾夫球卡。她打電話到深圳市沙河高爾夫球會咨詢購買高爾夫球卡事宜,接電話者是李佳。李佳推薦楊彬辦理個人都市會籍卡,但現在公司不辦這種卡,如果楊彬想要,她可以打聽是否有人轉讓。李佳通過張珠得知有人想賣個人都市會籍卡,但對方要求買方承擔4萬元轉讓費、賣方欠沙河球會的2萬元管理費及45萬元會籍卡款,共計51萬元。
楊彬決定購買這張個人都市會籍卡,她告訴奚林“分公司剛成立,賬上沒錢,用你那邊的後勤費辦張高爾夫球卡”。奚林將2萬元定金打到李佳的銀行卡上。2011年7月1日、21日及8月15日奚林分別向楊彬賬內轉入38.5萬元、6萬元及4萬元。7月底,楊彬通過銀行轉賬支付李佳37萬元。8月,張珠接替李佳辦理都市會籍卡轉讓手續,楊彬將尾款12萬元支付給了張珠。至此,為購買高爾夫球卡楊彬個人墊資5000元。
據承辦檢察官介紹,在華潤像楊彬這樣個人出資為公司辦事的人很多,因為員工的年度分紅與公司效益直接掛鉤,員工覺得自己花點小錢就能為單位創造更大價值,年底分紅時自己能多分,劃得來。
同監室友把話傳
2014年8月5日,丹徒區檢察院辦案人員發現張珠通過銀行轉賬打給楊彬38.53萬元,且這筆錢在楊彬的私人賬冊上顯示為“家庭收入”。8月15日楊彬被刑事拘留,29日被逮捕後羈押於鎮江市看守所。
2013年華潤集團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開始清理高爾夫球卡。楊彬得知此消息後專門問了公司紀委書記,如果有高爾夫球卡該怎么處理,對方回答能退就退,不能退就賣,所得款項返還單位。那天,楊彬沒說自己持有球卡。
球卡是通過張珠買的,賣卡時她依舊找了張珠。2013年6月10日,張珠轉賬1萬元買卡定金給楊彬,7月3日她又轉賬37.5萬元到楊彬個人賬戶。8月26日,華潤電力公司正式下發文件清理高爾夫球卡,楊彬並未上報自己持有球卡,賣卡所得也沒上交。
到案後的楊彬不僅交代了自己賣高爾夫球卡的事情,還交代了王玉軍的有關問題。在看守所內,與其同住一室的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審,這名犯罪嫌疑人問楊彬有沒有什么話要帶出去。楊彬想到不該說王玉軍的事,便讓對方帶話給自己的丈夫郭興,讓郭興通知王玉軍“什么都別講”。此人離開看守所後將楊彬的話帶給了郭興,郭興也不失楊彬所望,將妻子的話都轉達給王玉軍。
雖然楊彬已交代王玉軍如何應對檢察機關的問話,但事實無法改變,檢察機關經過縝密初查,掌握王玉軍涉嫌犯罪的事實。2014年8月王玉軍被鎮江市檢察院立案偵查。
員工福利撈進囊
2004年鎮江發電公司設立了一個內部補充保險賬戶,主要用於發放職工獎勵。鎮江發電公司被收購後,補充保險賬戶資金全部退還鎮江發電公司,由時任該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薪酬主管鄭豐田管理。
2010年7月,華潤電力公司要求所有項目公司的賬外資金都要銷戶,楊彬讓鄭豐田將社保賬戶裏的餘額提到鄭豐田的個人存折中。華潤電力江蘇分公司剛成立後她讓鄭豐田辦理了一張銀行卡,將存折中的錢轉到銀行卡上,並將銀行卡和密碼都交給自己。
兩個月後,她讓人去金陵飯店詢問是否可以開發票。金陵飯店銷售經理於11月1日為其開了兩張會務費發票:一張面額為16.99萬元,另一張為1.66萬元。這兩張會務費發票在鄭豐田處入賬,楊彬將這筆未消費的18.65萬元據為己有。
楊彬認為自己的行為不過是違反了財政紀律,不是犯罪。她告訴辦案人員自己家中不差錢,“你們還沒吃上米(飯)的時候,我已經吃上肉了”,她對金錢沒有什么概念,購物從不看價格,只要喜歡就好。當她在鎮江上班的時候,她購物都是去南京的高檔商場,後來她調至深圳後購物地點就變成了香港。
楊彬對賬外資金不重視,沒有法律意識。其被刑事拘留前進行體檢時,她以為只要自己體檢合格就能回家了。辦案人員認為這與華潤電力公司的制度構建有一定關系,該公司紀委書記一職形同虛設,公司沒有經費投入到廉政教育之上。
“紳士”送其16萬元
2009年因業務往來張函與楊彬相識,2011年張函成立了一家公司,主要是引進法國的燃燒優化調整設備,用於火力發電廠的節能減排,他想在鎮江發電公司測試這套設備。
2012年楊彬已經擔任華潤電力公司火電事業部綜合部經理,張函的項目想要快點上馬需要楊彬從中疏通協調,為此他請楊彬幫忙,楊彬也答應了。2012年9月和2013年12月張函邀請楊彬與時任鎮江發電公司的總經理陳鈺(已判決)一起去韓國旅遊。
2014年10月20日,偵查人員從鎮江市公安局調取了楊彬的出入境記錄,發現2012年9月28日、2013年12月21日他們三人從大連飛往韓國,第三日分別回國,在此期間楊彬收受賄款16萬元。
他們三人到達韓國後入住首爾W酒店,第一次張函給了她800萬韓元,第二次給了她2000萬韓元。辦案人員從楊彬的電腦中發現,她將張函第二次送的2000萬韓元當家庭收入計入自家賬內。
楊彬認為張函給自己韓元不過是一個男人的紳士風度,沒有其他原因。
案發後,楊彬本應及時退贓,爭取寬大處理,如她所說,她不差錢,其在上海、深圳都有房產,但她並不配合。
到案時楊彬持有在深圳招商銀行和華潤銀行開戶的兩張銀行卡,卡內金額共計30餘萬元,將楊彬帶到銀行退贓的可操作性不大,但贓款必須追回。2014年9月辦案人員到了深圳,發現銀行卡已開通網銀,辦案人員找到U盾,將一台聯網的筆記本電腦帶到看守所讓其網上轉賬,但楊彬不願操作。無奈之下,辦案人員只好約見其丈夫郭興,勸其退贓,但他也不為所動。
據丹徒區檢察院檢察官介紹,檢察院公訴部門具有量刑建議權,公訴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案情及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現在法定范圍內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議。楊彬及其家屬不願退贓對她來說不是最好的選擇。
2015年5月28日,丹徒區檢察院就此案向丹徒區法院提起公訴。案件審理期間,郭興代為退贓73.18萬元,其中57.18萬元退還鎮江發電公司,16萬元上繳國庫予以沒收。
(文中除楊彬、王玉軍、陳鈺外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