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釋全球氣候治理明確信號
體現中國擔當 引領談判方向
【香港商報綜合報道】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當地時間11月30日出席巴黎氣候變化大會開幕式,并發表重要講話。分析稱,習近平在大會上傳遞了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中國聲音,向世界發出向綠色、循環、低碳發展的明確信號,充分體現了中國作為負責任大國對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問題的誠意與擔當,引領了談判方向。
宣布中國對發展中國家新舉措
習近平的重要講話傳遞了哪些環境治理新信號?關鍵詞一,巴黎協議:巴黎會議是全球氣候治理進程中的里程碑,各方均冀望會議能達成關於2020年后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的協議。習近平對巴黎協議提出以下幾點中方主張:1.應該有利於實現公約目標,引領綠色發展。2.應該有利於凝聚全球力量,鼓勵廣泛參與。3.應該有利於加大投入,強化行動保障。4.應該有利於照顧各國國情,講求務實有效。
關鍵詞二,南南合作新舉措:習近平在講話中通過「10」「100」「1000」三個數字,宣布了中國面向發展中國家的新舉措:中國將於明年啟動在發展中國家開展10個低碳示範區,100個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項目及1000個應對氣候變化培訓名額的合作項目。這是繼中國在今年9月宣布出資200億人民幣建立「中國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基金」之后,中國為幫助其他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又一重大承諾。分析稱,習近平提出的新舉措把加強氣候變化領域南南合作進一步落到實處,為全球環境治理注入新能量
冀發達國踐諾 強調國家自主貢獻
關鍵詞三,1000億美元:習近平在講話中指出,發達國家應該落實到2020年每年動員1000億美元的承諾,2020年后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更加強有力的資金支持。此外,還應該向發展中國家轉讓氣候友好型技術,幫助其發展綠色經濟。專家稱,發達國家多作表率,符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所確立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公平原則和各自能力原則。
關鍵詞四,國家自主貢獻:國家自主貢獻,是各方根據自身情況確定的2020年后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的目標。今年6月,中國向《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提交了應對氣候變化國家自主貢獻文件。習近平在講話中重申了文件確定的目標,即「將於2030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并爭取盡早實現,2030年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至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森林蓄積量比2005年增加45億立方米左右。」世界自然基金會等18個非政府組織的報告指出,中國的氣候變化行動目標已超過其「公平份額」。
構建低碳能源體系 發展低碳生活
關鍵詞五,低碳能源體系:習近平在講話中提出的構建低碳能源體系,在中國提交的國家自主貢獻文件中有詳細表述: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到2020年,風電裝機達到2億千瓦,光伏裝機達到1億千瓦左右,地熱能利用規模達到5000萬噸標準煤。專家指出,構建低碳能源體系是能源革命應有之義,也是一舉兩得的大戰略。
關鍵詞六,綠色建築低碳交通:氣候變化大會離百姓并不遙遠。習近平在講話中提出的發展綠色建築和低碳交通,將極大改變每一個人的生活。中國工程院院士杜祥琬稱,中國政府提出,到2020年,城鎮新建建築中綠色建築占比達到50%。
解讀習近平對巴黎協議4願景
綠色發展
——「巴黎協議應該有利於實現公約目標,引領綠色發展。」
應對氣候變化,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并不是限制經濟發展,而要促使經濟向綠色、可持續的方向轉型。經過多管齊下的努力,中國的綠色經濟和生態文明建設已是成績斐然。而中國并沒有止步於此,還進一步將綠色發展提升到戰略高度,列為「十三五」時期五大發展理念之一。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表示,中國的努力「將向世界其他國家表明,走上一條更加可持續、環境友好型的新的發展道路是可能的」。
廣泛參與
——「巴黎協議應該有利於凝聚全球力量,鼓勵廣泛參與。」
這種廣泛參與,不只限於各國政府,更應調動企業、非政府組織等全社會資源。其實,企業的參與本就是應對氣候變化全球行動的應有之義和重要組成。企業的參與讓推動清潔能源利用、應對氣候變化的政治共識落到實處。對於這份「共同責任」,許多企業界人士也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并積極響應。
行動保障
——「巴黎協議應該有利於加大投入,強化行動保障。」
發達國家對於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資金支持和相關技術轉讓,應該是這種投入和保障的重要內容。盡管《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規定,發達國家有義務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支持以幫助后者應對氣候變化,但發達國家的積極性和落實情況并不樂觀。正因如此,解決發達國家出資機制和落實時間表,不僅是本屆大會的重要議題,也符合全球對巴黎協議的期待。
務實有效
——「巴黎協議應該有利於照顧各國國情,講求務實有效。」
應對氣候變化的努力,「務實有效」是目標,各國國情是基礎。承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歷史責任、發展階段、應對能力等方面的不同,堅持和遵守「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應該是達成巴黎協議的重要基礎,也是這份協議「公平正義」屬性的基本保障。
歷屆氣候大會主要成果
1995年3月,柏林氣候大會通過工業化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共同履行公約的決定》。
1996年7月,日內瓦氣候大會聲明,爭取在1997年12月前締結一項「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
1997年12月,京都氣候大會通過《京都議定書》(簡稱《議定書》)。這是設定強制性減排目標的第一份國際協議。
1998年11月,布宜諾斯艾利斯氣候大會制訂了落實《議定書》的工作計劃。
1999年10月,波恩氣候大會通過了商定《議定書》有關細節的時間表,但在《議定書》所確立的三個重大機制上未取得重大進展。
2000年11月,海牙氣候大會因無法達成協議,會議被迫中斷。
2001年10月,馬拉喀什氣候大會結束了「波恩政治協議」的技術性談判。
2002年10月,新德里氣候大會通過了《德里宣言》,強調應對氣候變化必須在可持續發展框架內進行。
2003年12月,米蘭氣候大會沒有發表宣言或聲明之類的最后文件。
2004年12月,布宜諾斯艾利斯氣候大會在幾個關鍵議程上的談判進展不大,其中資金機制的談判最為艱難。
2005年11月,蒙特利爾氣候大會達成40多項重要決定,其中包括啟動《議定書》新一階段溫室氣體減排談判。
2006年11月,內羅畢氣候大會取得兩項重要成果:一是達成包括「內羅畢工作計劃」在內的幾十項決定;二是在管理「適應基金」的問題上取得一致。
2007年12月,巴厘島氣候大會取得了里程碑式突破,確立了「巴厘路線圖」,為氣候變化國際談判的關鍵議題確立了明確議程。
2008年12月,波茲南氣候大會總結了「巴厘路線圖」一年來的進程,正式啟動2009年氣候談判進程,同時決定啟動「適應基金」。
2009年12月,哥本哈根氣候大會發表了《哥本哈根協議》,決定延續「巴厘路線圖」的談判進程,授權《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簡稱《公約》)及《議定書》兩個工作組繼續進行談判,并在2010年底完成工作。
2010年11月,坎昆氣候大會通過了《公約》和《議定書》兩個工作組分別遞交的決議。
2011年11月,德班氣候大會通過決議,建立「加強行動德班平臺特設工作組」(簡稱「德班平臺」),決定實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并啟動綠色氣候基金。
2012年11月,多哈氣候大會通過包括《議定書》修正案、有關長期氣候資金、《公約》長期合作工作組成果、德班平臺以及損失損害補償機制等方面的一攬子決議。
2013年11月,華沙氣候大會對德班平臺進程、損失損害補償機制、資金問題最后作出決定,取得了大家都不滿意但都能接受的成果。
2014年12月,利馬氣候大會通過的最終決議進一步細化了2015年協議的各項要素,為各方進一步起草并提出協議草案奠定了基礎。
習近平「中國方案」與「中國角色」獲贊
習近平主席向世界傳達全球氣候治理的「中國方案」,引發國際主流媒體廣泛關注。
吁各方加強合作系積極信號
日本放送協會(NHK)稱,習近平在講話中呼吁與會各方積極合作,達成一份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國際協議。習近平表示,新協議應促進各國間的合作,并鼓勵各方積極參與。據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消息,紐約市前市長、聯合國城市和氣候變化特使彭博對中國展現的立場表示贊許,他指這是一個積極信號。
中國在談判中發揮重要作用
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原則是習近平此次講話中傳達的重要立場。BBC稱,習近平在講話中指出,此次氣候大會「不是終點,而是新的起點」,可能是為突出工業化國家和新興經濟體之間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上的差異。CNN援引習近平在致辭中的話稱,新協議需尊重各國間差異,「允許各國尋找最適合本國國情的應對之策」。
路透社評價稱,中國一直堅稱發達國家必須為全球氣候變暖承擔最大責任,發展中國家需要獲得發展的自由。而在此次氣候大會上,習近平再次強調,尊重國家之間的差異非常重要。利馬氣候變化大會主席、秘魯環境部長比達爾表示,中國在氣候談判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歷史上,是發達國家造成了這個(氣候)問題,這就是為什麼應在協議中對責任作出區別。
國家意願掛恥國際約定進展大
此外,習近平在演講中大篇幅指出在全球應對氣候變化中的「中國角色」,引發外媒熱議。BBC指出,隨著角色變化,面對新一輪氣候變化多邊談判,中國的政治意願不再欠缺。習近平此前已多次走上前臺,在多個重要場合就應對氣候變化和加強環境保護作出承諾。德國墨卡托中國研究中心表示,北京令國家氣候政策與國際約定掛恥的新意願,可能是近期國際氣候政策方面最重要的進展。
在此次氣候大會開幕前,習近平與美國總統奧巴馬還就氣候問題舉行了會談。雙方承諾將合作,并均對巴黎會議取得成功表示樂觀。習近平在會談時表示,氣候變化是巨大挑戰,中美應構建新型合作模式。他強調,當前形勢下,中美應堅持不沖突不對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贏原則,從雙邊、地區、全球各個層面推進兩國務實交流合作,包括加強宏觀經濟政策協調,合力推動本屆氣候大會實現預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