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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立會垃圾桶 警通緝兩漢

2015-12-11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周偉立報道:立法會示威區前晚垃圾桶縱火爆炸案,警方經調查后已鎖定兩名涉案兇徒,相信兩人將燃燒的物品擲進垃圾桶引起爆炸,幸無造成巨災。爆炸品處理組將整個垃圾桶檢走調查。有目擊者形容:「以為是恐怖襲擊!」警方對行兇者予以強烈譴責,重申不會容忍暴力行為。有大律師指,縱火罪行要視乎其犯案動機,最高刑罰可被判處終身監禁。
 
  警方重申絕不容忍暴力
 
  立法會原定前日二讀辯論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但最終流會,原先計劃在示威區的集會亦取消。前晚8時30分,約40人在立法會綜合大樓示威區集會,附近突然發出一聲巨響,一個垃圾桶起火,冒出黑煙及火花,桶內垃圾隨即四散,旁邊的雜物亦遭燒毀,幸火勢迅速被撲滅,集會人士驚惶失措,爭相走避。立法會內的警鐘隨即響起,有人報警求助,消防員到場時火勢已熄滅,無人受傷。
 
  事后有集會人士稱:「早前看新聞指IS會向中國挑機,以為是恐怖襲擊!」至晚上10時許,立法會的保安就事件向警方報警求助。
 
  爆炸裝置為經改裝氣體罐
 
  有網上媒體拍到爆炸一刻經過,垃圾桶上蓋亦被「炸飛」,事后留下一個氣體罐殘骸,一個變形的火酒樽及一些燒過的垃圾,垃圾桶的位置是原放在前日反對版權修訂條例晚會的地方。
 
  有目睹者說,爆炸前曾有數人從添馬公園的廁所跑出,推倒附近鐵欄,其后向立法會的出口逃去,懷疑他們與火警有關。
 
  警方港島重案組總督察陳仲權凌晨在爆炸現場表示,經調查后發現當時有兩名男子走近垃圾桶,燃點物體并擲入垃圾桶內,隨即引起燃燒及爆炸,相信爆炸裝置是一個經改裝的氣體罐,過程被立法會閉路電視拍到。
 
  立會天眼拍攝犯案過程
 
  根據「天眼」拍攝,警方通緝兩名1.7米高男子,瘦身材,其中一人戴口罩,穿深色衣服及深色褲,揹著一個黑色背囊;另一人亦戴口罩,穿深色外套淺色褲,案件交由港島重案隊1隊調查,警方呼吁任何人可致電6803 0207提供消息。陳仲權重申,警方不會容忍暴力行為,并予以譴責。
 
  警方爆炸品處理組及政府化驗所人員事后檢走證物化驗,并將整個垃圾桶搬走調查。至昨日現場仍可見到爆炸痕跡;立法會外保安則并無特別加強。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此案件有3條罪行可以適用,較輕的是刑事毀壞,如果以《刑事罪行條例》第53條中導致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以及縱火,則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他說,如果疑犯只是一時貪玩,控方可能只是控告他們刑事毀壞,但若其背后動機是傷害人或炸毀立法會,便有機會考慮用較重的《刑事罪行條例》第53條。
[责任编辑:董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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