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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梦熊:「引爆政治炸弹」 不是威胁

2016-01-13
来源:巴士的报

   前全国政协刘梦熊被控妨碍司法公正一案,刘梦熊今日在区院继续自辩。刘指引起舆论关注就是引爆政治炸弹,有如近日的李波事件,所以他发出的电邮及信件,内容根本谈不上甚麽威胁,这是常识。

  

  刘梦熊

  刘作供解释指,电邮中所指的「避免引起社会巨大震撼」的震撼就如近日的李波被失踪事件所引起社会的关注一样。他指香港是法治社会,若无证无据,因为头号支持者的批评而砌生猪肉,都会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

  刘在庭上读出多份报章的报道,解释电邮中用上「引爆政治炸弹」是引起社会关注的意思,不是威胁,只是常识。刘又向法官「投诉」,指日前有报章报道其案件时,又上「诈骗」字眼,刘指该报导对他不公,说得激动时,刘更站起身说明。法官则指,本案没有陪审团,亦与案件无关。

  

刘梦熊和梁振英(右)

  控方盘问刘指整个东方明珠的调查是否无理时,刘「劳气」地解释,「要回到特定时空」,指12年1月8日被无理拘捕时,以莫须有的串谋贪污指控,他指控方不能将1月8日的指控与後来的事件混为一谈。

  被问及是否抗议廉署的调查时,刘指他抱「平生不作亏心事,半夜敲门也不惊」的心态,他撰写电邮只想制止无理的政治迫害及打击报复。

  刘指所有法律上的「鸡蛋里挑骨头」的指控都是违反基本法的。他认为廉署当日的调查是「将我推出去斩首,就将其他人绑手」。他写电邮就是要求制止有关调查。

  刘指他写信及电邮不是要求廉署停止调查,反问控方「边封信见到」,叫控方不要「偷换概念」,多次强调他只是要求停止非法的政治迫害,并指自己只想维护香港的法治精神。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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