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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心非法集資“高科技”陷阱

2016-01-18
来源:成都商報

  當前,隨著新能源、生物養殖等高新技術熱門行業的興起,不法分子利用廣大投資者對高新技術行業的熱忱,打著高科技、新經營理念、先進營銷模式等旗號,有的甚至借國家新興或扶持的產業之說,以高科技、新模式規避法律、模糊犯罪界限,以更具隱蔽和欺騙性的手段,如設置不固定回報率、提成返現、投資股份等手段,混淆視聽、迷惑投資者。

  成都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提醒廣大投資者,一定要認清這些所謂的高新技術項目的本來面目,通過多種途徑詳細了解項目的真實背景,了解企業現狀、理性分析項目的盈利前景,切勿盲目追捧高新技術行業,落入非法集資陷阱。

  陷阱

  玫瑰種植誆騙3千人

  風力發電“吹走”2億

  市民高小姐在經朋友介紹,接觸到一家名為麗金花的高新技術公司,該公司號稱以種植玫瑰、投資建設“麗金花萬畝玫瑰生態園”“麗金花公園”為名向外招攬投資資金,并給出了四種投資方式:第一種是1年期合同,逐月返還,1年后還本和41%的利息;第二種是3年期合同,第一年返還本金和41%的利息,第二年有20%的分紅,第三年有10%的分紅;第三種是10年期合同,回報利潤每年60%;第四種是20年合同,首年最高利潤可達80%,平均每年利潤30%。“存得越久,返得越多。要不了幾年,本金就可以翻番。這簡直是打著燈籠也找不到的好項目。”再加上公司自稱高新技術企業,給高小姐提供了諸多類似于榮譽證書、牌匾等,更讓她覺得靠譜。靠著這樣的手段,麗金花公司自2004年成立以來,先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9523萬余元,涉及群眾2900余人。

  而另一家遠在青島名為漢唐風電開發有限公司的所謂高新技術企業,早在2007年開始虛構資金用途,以投資風力發電項目及公司缺少資金等為由,夸大該項目的盈利前景,以高息為誘餌,通過帶領投資人到風力發電現場考察、打廣告的方式騙取投資人的信任,向200余名不特定的社會公眾非法集資,共計人民幣5.7億余元。其中,多數款項用于償還前期集資人的本金及利息,投資風力發電項目約5700余萬元,另外一小部分集資款用于投資中草藥、房地產等項目,致使被害人2.3億余元資金不能償還。2014年8月,公司負責人劉某被山東省高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實際上,大量類似麗金花、漢唐風電這類涉嫌非法集資的企業,往往打著政府支持的旗號,以高新技術為噱頭,巧立名目,通過報紙、電視等新聞媒介,大肆進行廣告宣傳,極具誘惑力;同時以高額回報為誘餌,迎合人們快速發財致富的心理,麻痹人們的思想,具有隱蔽性、偽裝性和欺騙性。

  注意

  高新技術項目如有以下特征

  你可能正面臨非法集資陷阱

  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的企業,是知識密集、技術密集的經濟實體。近年來,各級政府都大力扶持高新技術企業,在政策、技術、資金都方面給予相當支持。

  在普通投資者心目中,高新技術項目風險更小、盈利更大,似乎更容易“穩賺不賠”。殊不知,不法分子往往利用這一心態,將一些違法違規的項目掛靠知名企業,夸大項目,騙取各種名譽證書、牌匾、紅頭文件等“護身符”,企業憑借這些“護身符”不但可以欺騙監管部門,也可以騙取更多投資者的信任,從事非法集資活動。部分企業在非法集資過程中,利用媒體推波助瀾,借“名人”的“支持”,推動企業樹立“良好形象”。很多投資者因此吃下了定心丸,上當受騙也變得心甘情愿起來。

  據相關部門透露,近年來圍繞高新技術企業的非法集資風險主要有以下特征:虛構項目吸引資金——虛構并不存在的高科技技術或高科技項目,以此為誘餌開展非法集資活動。很多不法分子打著高科技、新產品、新技術項目為借口或幌子或以節能環保、生物醫藥、現代農業為誘餌,虛構未來前景,夸大預期收益,公開宣傳吸收社會公眾進行投資。前述行為涉及非法集資。違法分子利用虛構開發項目和空殼投資公司進行非法集資,往往是利用大家對高科技企業或高科技產品的認知存在空白,對于高科技企業的投資回報期望值高。

  夸大效果吸引資金——以生產、銷售、開發高科技產品為名進行非法集資活動。不法分子以所謂的某種高科技產品為道具,盲目夸大產品效果或神奇功效,甚至創設一些流行詞匯或無厘頭概念吸引眼球,蒙蔽大眾,吸引投資進行非法集資。前述行為涉及非法集資。

  違法銷售股份——打著“高科技企業上市前募資入股”的幌子,與投資人簽訂虛假的《委托代理投資合同》,以投資購買公司股份或原始股的方式,承諾企業上市后獲得巨額回報,進行非法集資。

  建議

  多方考證仔細判斷

  克服貪心是關鍵

  再聰明的狐貍,也有露出尾巴的時候。不法分子將所謂的高新技術項目包裝宣傳地再萬無一失,只要投資者擦亮眼睛,不要被高利所誘惑,仔細分析判斷,也會發現破綻。市處非辦相關負責人建議投資者,對待這樣的投資項目,首先對照銀行貸款利率和普通金融產品的回報率。高新技術項目往往投資周期長、回報慢,多數情況下如果允諾的投資回報明顯偏高,很可能就是投資陷阱。

  其次,如果該項目宣傳是上市企業,投資者是可以通過政府網站,查詢相關企業是不是經過國家批準的合法的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發行公司股票、債券、國家規定的股權交易場所等。如果不具備發行、銷售股票、出售金融產品以及開展存貸款業務的主體資格,就涉嫌非法集資。對于普通類別的企業,投資者可以通過查詢工商登記資料,查明相關企業是不是經過法定注冊的合法企業,是否辦理了稅務登記等。如果主體身份不合法、不真實,則有欺詐嫌疑。

  第三,非法集資往往具有隱蔽性,其主要方法是通過親戚朋友互相介紹,再發展下線。有的通過編制所謂“好項目”在地下操作,不敢在市面上公開,廣大市民投資理財一定要堅持陽光操作,千萬不可參與“黑市交易”。

  同時,要堅持了解投資資金去向。正規的投資項目都清楚地說明吸收資金的用途,而非法集資往往是掛羊頭賣狗肉,以冠冕堂皇的理由籌得資金后,卻又拿了投資者的錢干著其他勾當。此外,一些影響較大的非法集資犯罪,相關媒體多會進行報道,要通過媒體和互聯網資源,搜索查詢相關企業違法犯罪記錄,防止不法分子異地重犯。 而且很多騙術都會有驚人的相似,多上網查閱相關資料會得到更多警示。

  最后,建議投資者多咨詢法律專業人士,審慎決定。對親朋好友低風險、高回報的投資建議和反復勸說,要多與懂行的朋友和專業人士仔細商量、審慎決策,防止成為其發展下線的目標。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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