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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批評泛民議員“枉領高薪不履責”

2016-01-24
来源:星岛环球网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批評泛民議員收取公費支付的9.3萬元月薪,并有逾60萬元約滿酬金,但立法會審議《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時缺席會議,是無履行責任。她認為要求建制派議員,維持會議法定人數是歪理,并強調政府會全力爭取立法會通過草案。她本周會與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商討,為條例“預備最長的審議時間”,據了解 ,當局屬意再加會。

  《星島日報》報道,林鄭月娥接受本報專訪時指,不排除為大局著想,抽出《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但他昨出席活動后主動談及《版權條例》,指立法會周四二讀通過條例,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表示立法會支持有關條例,“我今日想更加明確地表示,我們必會爭取所有的機會,讓這條條例得以通過。”

  她透露,本周會與曾鈺成會面,“討論我們怎樣為審議這條《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制造最大的空間。換句話說,是為它預備最長的審議時間,務求讓這條條例能夠在本屆立法會通過”,至於用甚么方法,她指要與曾商討后再交代,強調一定是“合憲、合法、合情、合理”。

  被問到這是否意味完全排除撤回條例的可能性,林鄭月娥未有正面回答,只強調政府很有決心,立法會內的建制派議員亦很有決心,“很齊心地會坐在立法會里面,不會被泛民議員用這個點算法定人數的方法來阻礙這條法案的討論。”

  過去兩次流會,26名泛民議員幾乎全數缺席,林鄭月娥特別提醒泛民議員,指按《基本法》第73條,立法會議員審議法案是他們的憲制功能,并獲納稅人支持,她提到立法會議員每月的酬金逾9.3萬元,每月可按營運開支償還的款項超過20萬元,并可在四年任滿后一次過獲逾60萬元的約滿酬金,“所以要求他們履行他們的憲制責任,在立法會里面審議這條條例草案是全港市民和納稅人對他們的要求,所以我希望立法會的議員要認清他們的工作。”

  林鄭月娥解釋,要特別點出議員酬金,是因為聽到有些“歪理”,指通過政府法案、令立法會有足夠法定人數等皆是建制派議員的責任,泛民則似乎沒有責任,“43位議員有一位就是坐在立法會主席那個席位。大家都知道發叔身體抱恙,他近日都不能出席立法會會議,所以要求剩下的大概41個議員來達至過半數,即35位議員在席,是一個非常高的要求。”她強調,如果26名泛民全數缺席,對建制派是“非常之不公道”。

  對她拒絕泛民的邀請與他們討論《版權條例》,林鄭月娥直言有關工作是屬於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而該局是直屬財政司司長,“所以我對於《版權條例》的內容我一點也不清楚”。

  林鄭指如泛民能提出具體方案,解決立法會的僵局,她很樂意與他們會面,但目前聽不到任何有建設性的意見。

  曾鈺成早前已將《版權條例》的修正案合并為五組辯論,又表明不排除會加會或延長會議時間,他昨回應指,他只能按《議事規則》主持會議,“無話政府要求剪布……亦看不到《版權條例》有死線”,但實際上如何處理,要待與林鄭月娥商量后再決定。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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