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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青少年提堂控暴動罪

2016-02-13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年初一旺角暴亂,警方至今拘捕65人,繼前日37名被告被解往法院提堂控以暴動罪名后,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占中活躍分子容偉業與另一名15歲中學男生被控暴動罪,昨日提堂。另有一名日前被捕的23歲男子,昨日被落案控以一項暴動罪,將於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應訊。


學民成員林淳軒禁足旺角
 
22歲的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被控一項暴動罪,即本年2月8日深夜在旺角一帶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他日前本計劃與家人外游,離境前被警方於機場拘捕。林昨被帶上法庭,由大律師楊岳橋代表,因警方需進一步調查及索取律政司法律意見,林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后至4月7日,與其他30多名同案被告一同再訊;除了交出2000元保釋金,林亦不準踏足包括花園街、登打士街等旺角特定範圍。控方庭上申請禁足令,因有合理原因相信林會干犯同類罪行。
 
林現就讀中大神學一年級,周一至五會留宿中大,周六日會返回西營盤住處,保釋條件規定他必須住在報稱的地址。
 
在非法「占中」時常作「美國隊長」打扮的32歲男子容偉業昨亦提堂,報稱送貨工人的他被控一項暴動罪,由當值律師代表。控方同樣申請將案件押后至4月7日。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暫準他以2000元保釋,期間需遵守旺角禁足令;另一名15歲涉暴動案件少年,則在少年法庭處理。
 
處理昨日3宗案件的主控為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他在庭外表示,警方調查仍屬初步階段,審視案情和證據后,不排除修改為更嚴重、或更輕的控罪;他強調,警方一直與律政司聯繫,每一步驟依據守則及法律意見處理。在回應記者提問關於案件以簡易程序還是公訴程序檢控時,他指控方未有定案。
 
林淳軒獲準保釋后,與學民思潮的支持者在庭外高叫反警方口號,透露過去的48小時「非常難過,好唔舒服」,亦有很想崩潰的時刻。在暴亂現場逗留幾個小時的林聲稱,案發當晚在旺角無參與暴力行為,混亂發生時他已離開。惟他的辯辭即時被黨友揭破。
 
庭內座無虛席庭外爆發推撞
 
前學民思潮發言人周庭回應記者提問時,承認年初一晚,她與黃之鋒曾到旺角支持小販:「只系排住隊食魚蛋」;并聲稱沖突發生時3人(包括林淳軒)在行人路「旁觀」,沒有參與暴力;另又指林曾調停沖突雙方。
 
另外,案件昨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時,法庭內旁聽席坐滿,部分人要站立。法院外有警員戒備,并架設鐵馬。有10多名保衛香港運動的成員到法院外,手持標語支持警方執法,與在場的學民思潮成員發生爭執及推撞,由警員分隔開,其中一人被警方帶走。
[责任编辑:邓煜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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