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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前瞻香港声音】王庭聪:立法需重典 狠手治顽症

2016-02-27
来源:香港商报

   全国人大代表王庭聪建议加强打击假药力度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庄海源报道: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工商总会主席王庭聪将在下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提议《关於加强对生产及销售假药的执法及处罚力度的建议》。

  王庭聪指,近年来,制售假药、劣药犯罪行为的产业链特徵明显,部分不法分子甚至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犯罪网络,案值动辄达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5万起、危害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1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7万名。

  在接受本报专访时,王庭聪指,制售假药者之所以如此猖獗,固然与他们隐蔽性加强、反侦查能力增强,作案手段日趋高科技化、集团化有关,但一个关键原因在於对制售假药违法的犯罪行为惩治力度不够,使得制售假药「有贩毒利润、无贩毒风险」。生命权、健康权是最基本的公民权利。生产、销售假药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损害社会公众切身利益,造成人命伤亡,可谓谋财害命。

  全方位围剿药品安全犯罪

  王庭聪认为,当前,内地药品安全仍处於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加上制售假药手段越来越高明、越来越隐蔽,需要立法部门重典治乱,加大对制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根治「顽症」。

  现时,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罚则根据《刑法》。王庭聪建议,以刑法修订本的形式扩大药品安全犯罪的调整对象和调整范围。在犯罪主体方面,将药品安全犯罪的犯罪主体覆盖到药品的生产至销售中所有环节的相关人员,包括加工者、包装者、运输者和贮藏者,这样有利於全方位「围剿」药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

  他续指,此外,修法还应加大罚款力度,修订罚金的认定方式和数额,即使是情节不严重者,亦应罚至其破产。同时,把他们的犯罪纪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并规定在行为人服刑完毕後的一定期限内,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以此彻底消除或减少制假、售假分子重新犯罪的机会。

  加强法制宣传 提高公众认识

  目前,社会大众对於销售未经批准进口药品构成犯罪的认识度并不高,王庭聪建议可通过以案说法、法规宣传等预防犯罪的方式,加大社会大众对销售未经批准进口药品的认识,特别是城中村小店经营者等犯罪高发人群的普法力度,降低他们因不懂法而误入歧途的机率。此外,当局亦应定期开展药品专项检查,避免药品流入社会危害人体健康。有关部门应不断加大药品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清理和整顿不具备药品经营许可的小店,打击非法销售进口药品的行为,维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确保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

  王庭聪简历

  职务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香港工商总会主席

  社会职务

  香港福建社团联会永远名誉主席

  香港侨界社团联会永远名誉会长

  香港广东社团总会永远荣誉会长

  新界乡议局顾问

  饶宗颐学术馆之友会长

  惠州市港澳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主席

  小母牛香港筹款委员会副主席

  荣衔及所获奖项

  2003年 惠州市荣誉市民

  2007年 南旋慈善奖

  2009年 惠州慈善家

  2011年 获香港特区政府颁授铜紫荆星章勳衔(BBS)

  2015年 获香港特区政府委任为太平绅士(JP)

  王庭聪建议要点

  建议以刑法修订本的形式扩大药品安全犯罪的调整对象和调整范围

  加大罚款力度,修订罚金的认定方式和数额,即使是情节不严重者,亦应罚至其破产

  加强法制宣传,建议可通过以案说法、法规宣传等预防犯罪的方式,加大对社会大众的宣传

  定期开展药品专项检查,避免药品流入社会危害人体健康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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