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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梦熊罪成囚18月 出庭前吟诗闻判后变脸

2016-03-01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报网讯】前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2013年卷入串谋诈骗案后,涉向特首梁振英发电邮,要求对方向廉政专员白韫六「打招呼」,并以威吓手段意图要廉署终止调查,主审法官姚勋智昨在区域法院裁定刘梦熊罪名成立,即时判监18个月。姚官指将打击公众人士对司法制度的信心,必须判处即时入狱。刘梦熊闻悉即时入狱,即在犯人栏内大喊:「历史将宣判我无罪,公道自在人心。」并表示要就判决上诉。

  出庭前吟诗闻判后变脸

  现年67岁的刘梦熊昨晨抵达法院时,面露笑容地说「我对案件很有信心」,「所以没有要求任何人为我撰写求情信」,刘还引用清末时代的诗人谭嗣同的《绝笔诗》内的「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崑仑」来形容自己的心很坦然,一点都没有紧张。但当刘闻悉被定罪等候判刑期间,却「变脸」地说:「今次定罪很不合理,我又非杀人放火,我实在很嬲。」

  刘的亲密女友何绮云及2名女儿均有到庭旁听支持,闻悉刘被定罪均哭成泪人。姚官昨在判案时指刘梦熊於2013年1月8日就东方明珠案被廉署拘捕获释后,翌日即向梁白发出电邮,内容除讲述自己是清白,及如何协助梁振英竞选特首外,更扬言会向中外媒体「爆惊天内幕」,无疑刘此一连串的威吓手段,意图影响梁白终止刑事调查。虽然辩方重申刘犯案是出於无知及愤慨,本案案情独特,只是刘一直抱着「是其是,非其非」的原则,才「犯下大祸」。对刘来说今次定罪已令他政治生涯画上句号,蒙受巨大的精神压力,要求法庭予以轻判。

  姚官强调,刘作出多於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属十分严重的罪行,理应判囚2年或以上,尤其本案严重之处在於其威吓对象是本港最高领导的行政长官以及执法部门的首长廉政专员。刘无疑与梁特首在竞选时建立关系,但刘藉此关系要求对方向白专员「打招呼」。

  官指妨碍司法公正罪严重

  姚官的裁决共有41页,姚官在判词中强调刘梦熊自辩指自己只是要求廉署终止不合理不合法的调查,但姚官认为廉署调查根本「没有分合理或不合理调查」,姚官指他重复翻看案中涉及的电邮及信件内容后,认为内容和刘梦熊自辩所说刚刚相反,明显刘梦熊的目的是要以威胁手法迫使廉署终止调查东方明珠的案件。

  姚官强调刘梦熊今次以威胁手段妨碍司法公正的对象是香港最高层的特首梁振英及执法部门的首长白韫六,令案情极之严重。司法公正的彰显,是无论任何人士都不可透过特别关系意图影响,否则这必然是干预司法公正,打击公众人士对司法制度的信心。虽然本案源自东方明珠的案件,而刘梦熊就东方明珠案在高院获脱罪,但同案另2名被告则被裁定罪成,故法庭并不同意辩方所说刘最终没有被控串谋贪污罪是有何分别。姚官指本案案情认为量刑应是入狱2年或以上,考虑刘过去热心慈善公益,前特首曾荫权亦赞扬刘对社会有贡献。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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