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多月來搗破34間賣淫場所,拘捕301人
參考消息網4月18日報道 香港警方在元朗展開打擊有組織賣淫行動,兩個多月來搗破34間賣淫場所,拘捕301人,並瓦解一個為妓女提供一條龍服務的集團,拘捕首腦夫婦及5名骨幹成員。在16日晚上的行動中,更引來近百市民圍觀。
據法國國際廣播電台網站4月17日報道,元朗警區刑事總督察陳嘉寶指,行動從2月初展開,搗破34間賣淫場所,拘捕301人包括24名港人、257名持雙程證及護照內地人,以及20名泰國人;而針對該一條龍賣淫集團的行動,則從4月12日至起至16日進行,拘捕了5男14女集團成員,包括首腦夫婦及3男2女骨幹成員,另拘20名來自泰國及內地妓女。
警方表示,料集團至今犯罪收益1000萬至1200萬港元。
被捕主腦夫婦姓張(62歲)及姓陳(59歲),警方稱該集團已經營數年,買入或租用物業賣淫,然後從外地及內地安排妓女來港,再以肉金償還費用。集團會在賣淫場所裝天眼,監察警方行動及妓女接客數目,另集團亦會以高價出租單位給本地妓女用作一樓一鳳、足浴店等,並為他們提供安全套等用品。
報道稱,元朗遭賣淫事業“淪陷”,是由於不法集團在背後操控。據東方日報早前引述一名知情人士透露,妓女來港後,集團會安排她們住在房(即將一些居住單位分割成多間蝸居),亦以房接客。集團會安排水電、廁紙及毛巾等日常所需,讓妓女安心“工作”,以一個妓女來港兩星期計,便需先支付4000至4500港元成本。
報道又指,不法集團會派出身家清白,甚至帶著小孩子的人去租樓,之後轉交集團控制單位,再租予流鶯經營,每個房可月租4000港元。至於妓女,以每名客人收200元計,若平均每日有五個客,持旅遊簽證來港兩星期,扣除經營成本,也有一萬港元進賬,如被警方掃蕩,集團會安排另一批妓女到港,確保“貨源”不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