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揭發有個案拖欠逾9年
差餉地租爛帳逾1.72億元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馮仁樂報道:差餉物業估價署評估制度被揭有漏洞。審計署衡工量值報告指出,截至去年9月,欠交差餉及地租總額逾1.72億元,部分個案甚至拖欠超過9年仍未能追討。報告又發現,過去5年只有約71%個案申報準確,部分業主更沒有申報其物業有否分間或合併單位(?房),建議署方改善應課差餉租值申報制度。
差餉申報表僅71%準確
現時差估署主要依靠每年向物業業主發出約30萬份申報表,以重估物業差餉,並於每次完成全面重估應課差餉租值後,抽取約240宗個案進行租金核實工作,但審計署發現,2010/11至2015/16年度的5年期間,資料正確無誤個案佔71%,資料與事實不符者的樣本個案高達28%,當中更有3個業主,在3至4年都提供不準確的租金資料,可能影響重估物業差餉的租值。
審計署表示,截至2015年9月,欠繳差餉及地租總額達1.72億元,相當於全年徵收款額的0.5%,審計署抽查其中9宗拖欠個案,發現其中1宗自2007年起,拖欠16個物業的差餉及地租,雖然差估署於2010年5月就該批物業取得押記令,但超過5年亦未能成功追討欠款。審計署認為,差估署應確保業主填寫資料準確無誤,建議加強跟進,及檢控屢次違規的業主。
業主不願披露劏房資料
審計署發現,差估署在評估劏房時存有漏洞。報告指出,差估署在2012年採用新的表格R1A,規定業主申報其物業有否分間或合併單位,差估署其後於2013/14年度的重估物業差餉的工作中,向116幢涉及劏房的樓宇業主發出3189份表格R1A,收回的2244份表格中,僅44份表格載有業主所申報的劏房單位及租金資料。
審計署認為,結果顯示業主不大願意披露其劏房的資料,而差估署於其後年度,以不符合成本效益為由,已沒有再要求業主申報劏房的資料,建議差估署日後在重估物業差餉的工作時,可以向屋宇署發現的劏房物業業主發出表格R1A,以提高成本效益。
四成大型招牌未估差餉
至於違例建築物的臨時估價情況,審計署分析5萬多宗涉及屋宇署在2001至2015年期間就可評估違例建築物發出清拆令的個案,發現當中三成直至去年仍未獲遵從,當中有1萬多宗個案,在發出清拆令後2年或以上仍未獲遵從,顯示差估署以為發出清拆令後,違例建築物很快被清拆,但實際並非如此。
審計署又提到,現時街上的廣告招牌都要交差餉,全港逾9000個廣告招牌已經過評估,惟署方抽查100個設置在建築物外牆的大型廣告招牌作調查,發現達四成是未經估值。審計署建議署方改善現時申報差餉的制度,並應該與屋宇署或地政總署等部門,在執法與物業資料上加強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