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警方逮捕的20名台籍詐騙嫌犯,15日搭全亞洲航空班機深夜以驅逐出境名義回台了。(資料照片)
海外網4月21日電 據台灣《中時電子報》報道,日前被馬來西亞驅逐出境而押返回台的20名詐欺犯,被警方訊問後當場“全放了”。此事經報道後,遭到輿論批評。4月21日淩晨2時25分,台中地院認定劉姓主嫌等18人涉詐欺罪,且有串證及反複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裁定羈押禁見。另2人飭回並限制出境。
這些從馬來西亞驅逐出境而押返回台的詐欺犯受訪時竟稱,“回家很爽,台灣有人權,能回家很感謝”。讓該事件引發各界批評聲浪,台灣詐騙集團在海外犯案引發的司法管轄問題也鬧得沸沸揚揚,為展現強勢態度,台中地檢署4月20日傍晚傳喚20名詐欺犯,深夜近11時以劉姓主嫌等18人有串供之虞,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另2人則被限制出境。4月21日淩晨2時25分,台中地院認定劉姓主嫌等18人涉詐欺罪,且有串證及反複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裁定羈押禁見。另2人飭回並限制出境。
這20名成員因涉及電信詐欺案,日前在馬來西亞遭查獲,經台當局與馬來西亞斡旋後,15日深夜順利從馬來西亞“搶回”的,當時台刑事局副局長黃嘉祿大動作帶隊前去“接機”,嫌犯下機後也被帶到一旁蹲地盤查身分,之後檢警卻以缺乏具體事證,且台灣並無被害人為由,僅以通知書通知20人涉犯詐欺,經偵訊調查後就請回,引發輿論撻伐,中檢也備受批評。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洪家原強調,當時會釋放這些詐騙犯嫌,主因台灣司法單位沒有取得相關直接犯罪事證,這幾天經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積極與馬國政府斡旋,終於取得馬國皇家警察總部移交的搜證照片等相關書證,包括在馬來西亞的電信機房設備、詐騙績效表等,證實涉案人在馬國從事詐騙行為,昨天(4月20日)傍晚才傳喚他們說明。
洪家原說,遭傳喚的20人昨(4月20日)全部到案,檢方也取得這些人赴境外前聚在一起的相關通聯記錄、掌握他們的行蹤,經偵訊後,遭聲押的18人都坦承在馬國從事電信詐騙,另2人則否認涉案,辯稱只是到該處訪友,且因他們被捕時是位於機房外的車子上,才諭知限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