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早抵達東區裁判法院,再次就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涉嫌向他擲杯案出庭作供。開庭後,黃毓民向裁判官投訴昨日下午才收到為梁振英落口供的警員資料,認為控方有所隱瞞,又指控方不停更改證人傳召次序,他認為法庭應保障沒有律師代表的人士的法律權利。
黃毓民表示,在前日盤問時,才得知有四名警員為梁落口供,控方竟沒有將該些警員資料放入不被採用資料,而口供紙上亦只有一名警員的資料。黃希望法庭記錄在案,調查控方有否違反專業守則。他要求法庭下令控方,將所有不被採用的資料交予黃,以及押後案件讓他有時間細閱、研究。
控方表示,他們亦是在前日審訊時,才得知有四名警員為梁錄取口供,故在昨日才能安排警員取回記事冊,下午影印完畢便以急件形式送予黃。控方已花大量時間將呈堂影片中的傳聞證供靜音,更在昨日將靜音本交到辯方手上。
黃指控方的「同意案情」不斷要求黃同意一些早已表明反對的案情,控方則指「可能黃生太忙,佢根本未睇過」,又指昨午一直未能聯絡黃,故未能據黃的意思修改「同意案情」。
早上9時許,梁振英從正門步入東區裁判法院,由多名黑衫保鏢簇擁入庭,期間梁振英沒有發言。約一分鐘後,黃毓民亦現身東區法院,兩人在電梯大堂並無碰面,期間雙方支持者不斷指罵,在場警員發出廣播要求雙方冷靜。
比起開審當日,警方部署更多警力在法院正門,有逾50名軍裝及便衣警察戒備,又嚴令記者和其他人士不可離開採訪區和示威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