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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收钱释放扣押台渔船

2016-04-27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报网讯】台湾屏东琉球籍渔船「东圣吉16号」24日晚上被日本公务船在「冲之鸟」礁上扣捕,日方限昨日中午前汇170万元新台币(约41万港元)保证金给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渔业署驻日专员。台湾有关部门於昨日下午3时10分接获日本愿释放人船消息。该艘渔船预定27日零时回航台湾。

  台湾琉球区渔会总干事蔡宝兴表示,渔船船长潘建鹏25日被日方以直升机载到横滨,而潘建鹏当天下午在电话中向父亲、船主潘忠秋表示,人在横滨,将搭飞机到琉璜岛,再搭直升机到日本保安厅的公务船,然後回「东圣吉16号」,「东圣吉16号」被日本的公务船扣在海上。但他说:「该渔船在『冲之鸟』礁被扣留之事,日本完全站不住脚,那是公海,不是日本的专属经济海域,船长的父亲潘忠秋是担心儿子安危才先付了日本主张的罚款。」蔡宝兴强调,渔民没有违法,为抗议日本的「鸭霸」行为,台湾各区渔会今日上午11时会赴日本交流协会抗议,并要求台湾政府未来必须派船到这次出事的海域护渔,同时要求日本道歉、退回他们渔民先付的新台币176万元。

  台不认日本主张

  此外,台湾「外交部」昨日表示,协助「东圣吉16号」船长向日方缴交诉讼保证金,不表示政府默认日本享有在「冲之鸟」周遭划设200海里「专属经济海域」权利。「冲之鸟」议题应由相关当事方依国际法协商,或寻求国际组织协助和平解决。

  「外交部」还说,在联合国「大陆礁层界限委员会」尚未就「冲之鸟」法律地位做出具体审查结果前,日本应尊重台湾及其他国家或地区在争议海域航行及渔捕等权益,并尽速协商这项问题,以获致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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