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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流應對泥石流?

2016-05-10
来源:香港商報
  福建三明市泰寧「5.8」大型泥石流災害仍處在黃金救援72小時之中,截止昨晚,目前已發現34具遇難者遺體,尚有失聯人員4名。生命高於一切,由於首要任務正處在救人的關頭,處處充滿著正能量,令人欽佩。媒體對今次事故原因等方面的披露信息嚴重不足,故此特大災害事故目前尚無法定性。
 
  有歡樂必有痛苦,有平安必有危險,然而正等於災害不可能絕對避免一樣,每一次對災害的追責反思也是絕對必須的。人類是萬物的主宰,也只有人類才是一切事故所承擔責任的主體,如果讓泥巴或者石頭或者其他什麼動物來承擔責任,那種承擔還有什麼意義呢?因而,承擔責任的唯一只能是人,至少在近年的大型泥石流災害中,包括本次泰寧「5.8」大型泥石流災害在內,可以概括出一個共性,都是重救援、輕預防。
 
  以預防之進步為補償
 
  從國內外經驗看,如何盡可能規避地質災害的發生,減小災難的破壞和損失,關鍵在於三個「E」——Engineering(工程技術)、Edu-cation(防范教育)和Enforcement(政府的強制執行力)。中國的地質工程技術水平和日本、臺灣地區沒有多大差距,但在預防上卻顯露差距。哪里山體不穩定、哪里巖石上層疏松、哪里容易發生地震、哪里施工有滑坡風險、哪里的暴雨持續的危險等級等等,我們都可以進行全覆蓋的監測。在數字化的信息時代,依據平時的監測,完全可以建立大數據,並依此建立全國和各地區的風險模型和預防模型。如果說地震等災難機理尚不清楚,難以準確預報,屬於高科技,而泥石流的發生多少可以說是人類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以技術流的預防機制應對泥石流的災難機制,甚至都談不上是什麼高科技。
 
  自然災害頻發,人類所能做的,也只有建立起嚴密的、有效的預警機制,保障我們能夠在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來臨之前,逃出生天。恩格斯說:「每一次歷史的災難都是以歷史進步為補償的」,惟願如此,希望我們在預防技術及機制上不斷地進步。災難已然發生,歷史無法假設,現實能夠做的只有汲取前泥之鑒,避免「亦使後人復哀後人」而已。
 
        路人甲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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