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花女王”刘乔安
台北地检署日前对“太阳花女王”刘乔安等人涉嫌介绍他人到岛外卖淫,依法起诉。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刘乔安12日当庭认罪,承认因一时贪玩、沉迷夜店生活及经济价值偏颇,曾两度介绍卖淫。她还打出“感情牌”称目前与父母、弟弟同住,有一个9岁小孩要抚养,而且因为是艺人,需要赴大陆工作。法官听完陈述后,当庭对刘乔安解除限制出境处分。
刘乔安在反服贸期间因一张照片而爆红,被称为“太阳花女王”。此后,她负面新闻不断,先是被起底假借公益敛财及被包养,接着又被爆料是一次要价10万元新台币的援交妹。(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