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馮仁樂報道:大埔廣福道上周五凌晨發生殘酷虐貓事件,一名男子涉以繩索及紙盒困住一隻流浪貓,將之拋高撻低,又以電筒強光照眼,施虐過程被附近店舖的閉路電視錄下,警方接報後列作虐待動物案追查,至昨日凌晨在廣福邨將「虐貓狂徒」拘捕,疑犯被捕時因身懷兩柄利刀,故另涉藏有攻擊性武器,被帶署扣查。
流浪貓困紙盒綁繩拋高撻低
被捕男子姓李(27歲),報稱任職運輸工人。案發在大埔廣福道一間單車舖後門對開,本月27日下午3時許,一名姓陳店員(43歲)返回上址時,發現店舖後門有物件曾被人移動,遂翻查閉路電視,豈料竟發現在凌晨時分有一名踏單車男子,在上址後門對開將一隻流浪貓用繩索繫住其頸部,多次將牠困入紙盒或以布包裹其身體,由地下拋掟上店舖上的帆布簷篷,再以繩索將牠拉出跌回地面。
疑犯被捕背囊檢兩柄利刀
而且,單車男又以電筒強光照射貓眼,幸好貓兒最終逃脫,惟未知是否重傷,店員懷疑事件涉及虐畜於是報警,警方經調查後列作虐待動物案,案件交由大埔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直至昨日凌晨2時30分,大埔分區特遣隊人員在廣福拘捕該名涉案男子,更在其背囊內檢獲兩柄長約9吋的利刀,共涉「虐待動物」及「藏有攻擊性武器」兩項罪名,正被扣留調查。
根據《2006年防止殘酷對待動物(修訂)條例》,殘酷對待動物的行為包括打、踢或殘酷地折磨動物,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和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