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莊海源報道:內地對香港、澳門進一步擴大開放服務業,允許港澳在廣東省設立獨資娛樂場所。國務院於5月31日發布《國務院關於在內地對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暫時調整有關行政審批和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決定》(國發〔2016〕32號,下稱《決定》),在廣東省對香港、澳門進一步擴大開放服務業,暫時調整《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的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由6月1日起施行。
具體管理辦法由廣東省政府制定
目前,根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六條:「外國投資者可以與中國投資者依法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娛樂場所,不得設立外商獨資經營的娛樂場所。」自6月1日起,在廣東省對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暫時調整實施相關準入特別管理措施,允許其在廣東省獨資設立娛樂場所;具體管理辦法由廣東省人民政府制定。
《決定》又提到,在內地對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暫時調整實施相關準入特別管理措施,允許其在內地投資設立地方控股的合資文藝表演團體;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無須經過外資審批可以在內地設立個體工商戶,從事個體演出經紀人業務;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文化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