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最高法院27日针对妇女堕胎权做出重大裁决,推翻了2013年得克萨斯州通过的全美最严苛堕胎限制法案。这不仅是美国20多年来最重大的堕胎诉讼,也被视为支持堕胎阵营的一大胜利。
最高法院27日以5比3的投票,推翻得州2013年通过的针对人工流产诊所实施的州法律和相关规定。此前,该法案禁止怀孕满20周以上的妇女堕胎,并对施行堕胎手术的妇产科诊所和医师设下重重限制,要求执行人流手术的医生必须在30英里内的医院有住院特许权;堕胎手术必须在“手术中心”进行等,迫使该州十几家相关诊所关闭,引发全美堕胎权利激进主义者强烈不满。
认为堕胎合法的人担心,有需要的女性将被迫千里迢迢到“手术中心”或从黑市寻求医疗帮助;反对堕胎的人则认为该法案能保障女性和胚胎健康。
美国历史上,是否允许妇女堕胎是持续存在争议的话题。随着民权运动、妇女运动的展开,以及医疗手段的进步,美国社会看待堕胎问题越来越宽容。1973年,美国最高法院批准全国堕胎合法化,但得州等13个州近年纷纷立法限制妇女怀孕20周以上堕胎。
大法官布雷耶(Stephen Breyer)在法院意见中写道,“我们的结论是,得州通过的这些法规不但在医疗上没有必要,而且限制妇女堕胎权利也违反了联邦宪法。”法院认为,这些规定祗是给寻求堕胎的妇女设置了实质性的障碍和过分的负担。
其他十几个有类似法规的州可能就此受到影响,从而使全美数百万妇女堕胎更为容易。
最高法院的裁决出炉,让支持堕胎人士士气大振。主张妇女健康权益的国家生殖健康研究所和美国计划生育联合会均称,这是妇女权益的历史性胜利。
美国总统奥巴马对裁决表示“高兴”,他说,“我们将继续坚定地致力于保护妇女的健康,包括保护妇女的安全、提供可负担得起的卫生保健和她们决定自己未来的权利。”
民主党总统选候选人希拉里立即赞扬了当日的裁决,称这是“得克萨斯州和美国各地妇女的胜利”。她在声明中说,“斗争还远远没有结束”,“下一任总统有责任保护妇女的健康和权益”。此前,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特朗普曾指称人工流产无异于“谋杀”,堕胎妇女应接受惩罚。
“这个决定削弱了各州的立法权,会丧失更多无辜生命。”陷入堕胎辩论焦点的得州州长雅博特发表声明谴责高法判决,强调“得州的目标是保护无辜的生命,同时保障妇女的健康和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