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院在官網發表聲明,澄清其從未參與南海仲裁案。
原標題:南海臨時仲裁庭令“同行”不齒 國際機構不願“背黑鍋”
据環球時報報道,繼聯合國13日澄清和常設仲裁法院“沒有任何關系”之後,國際法院也發表聲明,稱自己自始至終未曾參與南海仲裁案。在這之前,不少西方媒體正用“聯合國仲裁庭”“國際法院裁決”等說法報道臨時仲裁庭的所謂裁決,以顯示其權威性。“用常設仲裁法院的公函紙打印仲裁結果”“在仲裁裁決文本後加上有關常設仲裁法庭的介紹”,臨時仲裁庭顯然有意在制造這種誤會。仲裁團隊由日本右翼鷹派代表人物組建,不顧對仲裁訴求無管轄權強行成立,炮制出一份漏洞百出的仲裁結果。在很多法學專家看來,非法成立的臨時仲裁庭的所謂裁決不能體現公平正義,已成為國際法律機制的“蛀蟲”,令國際法律仲裁的信譽受辱。
國際機構不願“背黑鍋”
國際法院的聲明刊登在其官網首頁最顯著的位置上,以中英文同時發布。聲明說,國際法院在此希望媒體和公眾注意,南海仲裁案裁決結果由常設仲裁法院(PCA)提供秘書服務下的一個特別仲裁庭做出。國際法院作為完全不同的另一機構,自始至終未曾參與該案。
這條聲明14日被聯合國在新浪微博認證的官微轉發。此前一天,聯合國發布否認與常設仲裁法院之間關系的微博說,國際法院是聯合國主要司法機關,和常設仲裁法院沒有任何關系。二者只是同為海牙和平宮的“租客”。
“國際機構澄清關系”,聯合國和國際法院的聲明引起英國廣播公司、德國全球新聞網等西方媒體關注。《菲律賓每日問詢者報》也援引中國媒體的消息做了報道。
國際法院、常設仲裁法院、國際海洋法法庭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七對應的強制仲裁法庭是現行的主要4種國際法管轄機制,裁決南海仲裁案的臨時仲裁庭就是最後一個。國際法院是聯合國的六大機構之一,根據《聯合國憲章》設立。常設仲裁法院則是根據1899年的《海牙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公約》和1907該公約修正案成立的國際機構。
不但常設仲裁法院與聯合國沒有關系,事實上,常設仲裁法院和臨時仲裁庭也是各自獨立的兩個機構。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劉楠來是常設仲裁法院的4名中國籍仲裁員之一。他14日告訴《環球時報》記者,二者的審理和訴訟程序等完全獨立。唯一聯系就是常設仲裁法院為臨時仲裁庭提供一些“秘書服務”,比如進行案件管理,安排開庭需要用的房間,提供需要的法律支持人員等。
與一同租住在和平宮的國際法院和常設仲裁法院不同,國際海洋法法庭總部位於德國漢堡。它於1996年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建立,是一個國際性法律組織,主要負責審理海洋法案件,旨在裁決因解釋或實施《公約》所引起的爭端。此次設立的臨時仲裁庭與國際海洋法法庭有一定關系,但不隸屬於它。根據《公約》附件七的規定,當強制仲裁程序當事一方放棄指定仲裁員時,由時任國際海洋法法庭的庭長在備選名單裏指派,協助完成仲裁庭的成立。除此之外就沒什么直接關系了。
為什么其他國際機構急於撇清與此次臨時設立的仲裁庭的關系?海軍軍事學術研究所法律研究室主任邢廣梅14日在接受《環球時報》記者采訪時說,這個案子已跟法律沒有多大關系,滲透了太多的政治因素和戰略博弈。原為海洋權益爭端設置的解決機制淪為個別國家謀取私利的操控機器,是國際法界的不幸,這不僅損害中國的利益,也損害國際法律秩序和地區和平穩定。為了防止人們對整個國際法律爭端解決機制喪失信心,維護國際法律組織的整體聲譽,上述國際機構有必要澄清關系,免得為這個臨時仲裁庭“背黑鍋”。
在14日的記者會上,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說,聯合國有關機構的聲明再次說明,南海仲裁案臨時仲裁庭根本不是“國際法庭”,它的組成和運作根本不具合法性和代表性,它作出的所謂裁決也根本不具權威性和公信力,是完全無效和沒有拘束力的。希望媒體也好,個別國家的有關人士也好,以後不會再疏忽地將其稱作“聯合國仲裁庭”或“受到聯合國支持的仲裁庭”了。
影響力靠蹭常設仲裁法院
國際法院是唯一具有一般管轄權的普遍性國際法院,由15名法官組成。法官人選由各國推薦,需在聯合國安理會和聯合國大會分別獲得絕對多數贊成票方能當選。如果要到國際法院打官司,都要當事國明文表示接受國際法院的管轄。常設仲裁法院則有一份仲裁員名單,由每個締約國指定的4名仲裁員組成。仲裁案件也需得到當事國雙方同意,才能拿去仲裁。
劉楠來14日在接受《環球時報》記者采訪時說,臨時仲裁庭所依據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1982年通過,直至1994年才生效,曆史比較短,接手的案子也相對少。與國際法院和常設仲裁法院相比,臨時仲裁庭資曆淺,權威性低,國際影響力小。
不過,臨時仲裁庭自有其擴大影響力的“門道”。常設仲裁法院一名工作人員14日告訴《環球時報》記者,為使自己顯得特別高大上,臨時仲裁庭租了常設仲裁法院的場地開庭,並使用常設仲裁法院的公函用紙打印其仲裁結果,還在仲裁裁決文本後一本正經地介紹了一番常設仲裁法院,讓人覺得這個結果出自常設仲裁法院。“我一點都看不上這個臨時仲裁庭,它的組成人員根本就沒有職業道德,眼裏只有錢。”
據《環球時報》記者了解,臨時仲裁庭的仲裁員們按小時收費,仲裁費具體數額是保密的。按照規定,仲裁費用由爭端雙方共同承擔,但南海仲裁案是菲律賓一意孤行單方面推動的仲裁程序,中國不參與,因此它付了全部的錢。2014年,荷蘭對俄羅斯提起強制仲裁,俄方拒絕參與。加上俄羅斯的那份錢,單方面提起訴訟的荷蘭一共支付了30萬歐元訴訟費。
此次南海臨時仲裁庭的5人團隊中,除了菲律賓方指派的一名仲裁員,其餘4人均由時任國際海洋法法庭庭長柳井俊二指派。他被公認為日本右翼鷹派代表人物,對華態度可想而知。在他的安排下,此次臨時仲裁庭沒有一位仲裁員的背景顯示其對中國的法律體系、相關區域複雜的曆史與現實問題具備必要和充分的了解。
表演了一場政治官司
波恩大學國際法學教授塔爾蒙14日對“德國之聲”說,他本以為裁決會不偏不倚。這個結果顯然讓很多和塔爾蒙一樣的法學專家大跌眼鏡。他說,裁決無助於解決南海沖突,而國際法本身也將因這次仲裁案階段性受損。“作為中立觀察者,人們的印象是,此事被菲律賓和臨時仲裁庭搞成了一場政治官司。”
聯合國前國際法委員會主席拉奧·佩馬拉在接受《環球時報》記者采訪時說,領土主權問題不屬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調解的范圍,劃界問題也被中國政府聲明排除強制仲裁程序,此案臨時仲裁庭對主權和海域劃界問題都沒有管轄權。
“中國對這樣的所謂仲裁絕對不能接受”,塞爾維亞知名智庫貝爾格萊德平等世界論壇主席日瓦丁·約萬諾維奇14日對記者說,這個仲裁結果迎合菲律賓的片面訴求,枉顧國際法理和曆史事實,實在令人心寒。這個對爭議雙方都沒有好處的結果,對誰有利?那就是挑起事端唯恐南海不亂的域外好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