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患未然加強執法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
早前,牛頭角及長沙灣兩場工業大廈大火,引起公眾對工業大廈消防隱患的關注。我們除了需要研究修改法例,提升舊式工業大廈消防設備的要求外,亦須以風險為本的策略,加強針對現時工廈內各種違契/違法用途進行執管或執法,以保障公眾安全。
風險為本取締違契
現時,大部分工業大廈地契都訂明該地段只許作「工業及/或倉庫」用途。若要把這些工廈用作其他用途,除非業權人已向地政總署申請更改或豁免有關用途條款並且獲得批准,否則便可能違反地契條款。然而,現時一些工廈存在各種各樣違契用途,當中一些用途例如學習中心、補習社、宗教聚會場所、商店、食肆、娛樂及康樂場所等,更會引來學生、顧客等公眾人士出入。希望公眾能明白,工廈的消防風險跟其他商住大廈不可相提並論,現時除了有幾百座舊式工廈欠缺自動灑水系統外,一些工廈還領有牌照貯存/制造危險品,萬一發生火警,而工廈內有大量不熟悉該大廈複雜環境的公眾人士,後果實在不堪設想。
有見及此,地政總署在徵詢消防處意見後,上周五宣布了新的風險為本執管安排。由8月29日起,若發現有工廈單位的違契用途可能會招引公眾出入(例如上述的補習社、商店、食肆等的用途),而其所處的工廈內同時有處所領有消防處發出的制造/貯存危險品牌照,有關單位便會被列為首輪取締目標。分區地政處會向有關業權人發警告信,要求14天內糾正,否則便會啟動程序收回涉事單位。
署方在未來幾個星期,會對列為首輪執管目標的工廈加強宣傳,讓工廈業權人、經營者及公眾人士知悉有關行動,並有時間作出糾正。一些有使用相關違契單位服務的公眾人士或許會對此感到不便,但希望大家都能顧及自己及他人(包括可能需進出火場的消防員)的安全,理解和支持我們這個安排。至於其他類別的工廈違契個案,署方會繼續按現行安排采取執管行動。我呼籲有關業主盡快糾正違契用途,以確保公眾安全。我亦呼籲市民,應考慮自己及家人的安全,避免光顧工廈內的違契場所。
加大力度打擊非法住用
此外,為了針對工廈單位被非法用作住用用途,屋宇署自2012年開始一直有進行大規模執法行動,截至今年5月底已巡查99幢目標工廈,並已發出131張清拆令及中止更改用途命令。在有需要時,屋宇署更會向法院申請封閉令,取締該等非法住用用途。為了進一步加強打擊工廈非法住用用途問題,我們在檢討以往執法成效後,正研究從多方面加強執法力度:(一)鑒於以往屋宇署巡查工廈懷疑浻房單位時,往往因業主或租戶不合作而難以進入單位搜證,我們將研究增加屋宇署人員進入懷疑有非法住用用途的工廈單位的權力,以加快搜證工作;(二)我們會研究把於工廈經營非法住用房間刑事化;(三)針對有人以公司模式營運有關違法活動,我們將研究如何令這些公司的董事負上刑責,以加強阻嚇力;(四)地政總署正研究對相關違契的個案采取更嚴厲的執管行動,包括收回違契單位。上述工作如需修例,我們會盡快進行,目標是在下個立法年度提出修訂法例的建議。
面對種種消防隱患,個別違法或違契經營者必須徹底改變「習非成是」的態度,更不應為減低成本而強詞奪理,試圖為種種罔顧其他市民特別包括兒童生命安危的經營手法文過飾非。工廈內的住戶面對極大的消防安全風險,人命攸關,我們不能妥協,必須嚴厲取締。歸根究底,出現居住於工廈這種現象,還是過去長遠累積的房屋供應短缺問題。一方面,我們會繼續努力不懈增加房屋土地供應,解決巿民住屋需要,同時我們亦不能姑息工廈作違法住用用途,以保障公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