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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現“霸氣”鎮黨委書記:視下屬為“家臣”

2016-07-19
来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2015年末,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縣撤鄉并鎮收官之時,一封由中央紀委轉發、湖南省紀委交辦的信訪件擺在了芷江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趙海波的辦公桌上,問題線索直指新店坪鎮原黨委書記楊靈。

  楊靈有將近10年的鄉鎮黨委書記工作經歷,其人脈錯綜復雜。趙海波決定自己掛帥,組織縣紀委精干力量對該線索進行初核。不久便掌握了楊靈違紀的大量事實證據。今年2月16日,經芷江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楊靈進行立案審查。6月24日,楊靈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其涉嫌違法行為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謀私利,用公款開發房地產

  新店坪鎮是芷江縣的西陲重鎮。2009年12月,楊靈從邊遠鄉鎮調任新店坪鎮黨委書記,他感覺像“進了城”。

  “這里有KTV、洗浴中心……一開始我是排斥的,這樣的生活方式與我原來守得住清貧、耐得住寂寞的理念相差太遠,可內心深處又隱隱對這種杯盞交錯、聲色犬馬的日子充滿期待。”慢慢的,楊靈打開了吃喝玩樂的“禁門”,并最終一發不可收拾,發展為喝酒必喝名酒、抽煙必抽好煙、吃飯唱歌喝茶必須一條龍。

  這個世界上沒有免費的午餐。時間一長,一些商人開始找楊靈辦事,也慢慢和楊靈有了經濟上的往來。

  2010年5月,房地產老板李某通過招投標承建了新店坪鎮向家堤加固改造工程。因前期工程資金缺口較大,李某向楊靈提出從新店坪鎮政府借20萬元工程款。楊靈同意了。

  2011年2月下旬,向家堤工程結算后,楊靈安排新店坪鎮財政所工作人員羅某和朱某去收款,并由羅某在芷江縣建設銀行辦理了一個個人賬戶,指示李某連本帶息將22萬元轉入該賬戶。

  2013年4月,李某邀請楊靈合伙在芷江縣城搞房地產開發。楊靈予以拒絕,但表示可以借款給李某,李某同意。楊靈將上述22萬元公款和個人18萬元借給李某,雙方約定年利息10萬元。2014年6月、2015年6月,楊靈分別收到了李某10萬元的利息款。2015年12月,楊靈調離新店坪鎮。至案發,楊靈仍未將22萬元公款歸還新店坪鎮政府。

  謀提拔,“霸氣”送禮200萬

  2009年12月至2015年12月,楊靈在新店坪鎮黨委書記的崗位一干就是6年。6年間,與楊靈一同任鄉鎮黨委書記的干部大部分已回縣城任職。

  楊靈渴望提拔重用的欲望空前強烈,但他沒有從自身找原因,而是歸咎于給領導送得不夠。于是,楊靈利用各種政策和關系從省、市、縣各級各部門為新店坪鎮政府爭取了大量的項目資金和工作經費,但這些爭取來的資金卻僅有極少部分用于項目開發,絕大部分被他以拜年和返還款的名義送給了上級領導和相關工作人員。

  2010年春節至2015年春節,僅楊靈交代的送禮金額就達204.8萬元。

  楊靈在新店坪鎮任黨委書記期間,當地干部群眾給他取了個綽號“霸氣書記”。曾經在新店坪鎮與楊靈共過事的兩任鎮長說,楊靈將下屬視為自己的家臣,將財權、事權、人權牢牢抓在手里。在工作上,楊靈以安排為主,很少同班子成員商量,而且其決定不容置疑。楊靈還經常教育班子成員“你們知道的事情我必須知道,我知道的事情你們不一定需要知道”。

  正是大權獨攬,缺乏約束,才為楊靈以權謀私打開了缺口,留下了隱患。

  謀“后路” ,瘋狂斂財30多萬

  “人到中年,仕途不順,想想自己在鄉鎮干了11年,當黨委書記都9年多了,而今四十有五,連后備干部都沒有進……自己的身體一日不如一日,總要為父母、妻子的操勞做點兒補償,為兒子今后做點兒準備,為自己的疾病備點兒醫藥費。”這是楊靈在懺悔錄中的一段話。

  2011年7月,在新店坪鎮長征路美化、量化工程招投標中,楊靈找到中標方——芷江鴻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負責人舒某、懷化市市政公司的負責人李某,分別向他們索要10萬元、12萬元。舒某和李某迫于楊靈的壓力均表示同意。之后,舒某一次性將10萬元送給楊靈;李某則分兩次將12萬元送給楊靈。

  據介紹,2010年春節至2015年春節期間,楊靈還收受了其他商人和下屬干部職工紅包禮金15.46萬元。

  “為了滿足自己不斷膨脹的貪欲,在金錢的誘惑下,伸了不該伸的手,拿了不該拿的錢,越過了黨紀的底線,犯了嚴重的錯誤。真后悔啊!我愿意上繳個人的全部違紀所得,請組織寬大處理。”楊靈懺悔說。但這樣的悔悟來得太晚了!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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