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港隊門將葉鴻輝的恩師、球壇名宿盧國華(67歲)前年偽造3張共9萬元的體育公司單據,協助葵青足球會總幹事向區議會違規申領獎勵球員的支出,早前他承認3項偽造罪,昨在荃灣法院被判監4個月,緩刑2年。至於球會總幹事早前承認企圖欺詐罪,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盧國華多謝撰求情信友好
盧國華在庭外表示,今次判刑合理,有錯就要認,今次是因為對單據不理解而犯案,以後都不會再犯事,多謝所有為自己求情的人;任職葵青足球會總幹事的溫不曲(55歲)則沒有回應便離去。
暫委裁判官王證瑜表示,有證據顯示溫不曲向足球員發放現金獎勵,但政府沒有實際損失,加上多人為他寫的求情信,顯示他盡心盡力推動足球發展;而盧國華在事件上沒有任何得益,又得到徒弟葉鴻輝和前警務處處長鄧竟成為他求情,可見他在推動足球發展上不遺餘力。
裁判官又指,控罪和案情嚴重,但考慮2人承認控罪、有真誠悔意、家人的支持及多封求情信,故判社會服務令及緩刑。
溫不曲的代表律師指,溫背景報告正面,雖然他學歷不高,但有穩定工作,僱主亦對他滿意,在社會上有不同成就。感化官見過被告家人,感受到家人對他的支持,被告有悔意,再犯機會不大。
代表盧國華的律師指,盧因為年齡及健康問題,工作會頭暈,不適合判社會服務令;又指盧一向奉公守法,希望法庭可以考慮緩刑,已經有阻嚇作用,給被告一次、最後一次的機會。
3假單助領獎勵球員支出
案情指,溫前年向葵青區議會申請款項獎勵球員,但區議會指引規定,有關獎勵不得以現金發放,溫其後要求盧以體育公司名義發出3張各3萬元的假收據,以證明申款中的9萬元用於購買體育用品禮券,後來民政處懷疑收據真偽,向廉署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