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軍網25日消息,中央軍委近日出臺了軍隊政法委設置方案,明確中央軍委政法委由書記、專職副書記和委員組成,委員由解放軍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領導和軍委政法委員會機關各局主要領導擔任。同時,根據新體制的要求,戰區黨委政法委和軍兵種等其他單位黨委政法委擔任不同職責。
戰區與軍兵種政法委職責不同
據軍網報道,中央軍委辦公廳近日印發《各級黨委政法委員會設置方案》(下稱《方案》)。根據《方案》,戰區黨委政法委員會和軍兵種等其他單位黨委政法委員會主要職責有所不同。
戰區黨委政法委員會重點負責戰時和重大軍事行動中的政法工作,牽頭協調執法辦案和區域協作;軍兵種等其他單位黨委政法委員會重點負責預防犯罪綜合治理,維護部隊純潔鞏固和安全穩定。
中央軍委政法委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這樣定位,使戰區和軍兵種黨委政法委員會對戰區軍種以下部隊政法工作的指導各有側重,關系比較順暢,符合新體制新要求。
書記由本單位政治副職領導擔任
軍委政法委員會由書記、專職副書記和委員組成,委員由解放軍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領導和軍委政法委員會機關各局主要領導擔任。
其他各級黨委政法委員會書記由本單位政治副職領導擔任,未編設政治副職的由政治主官擔任,副書記由參謀部門和政治工作部門領導擔任,委員由政法部門及相關業務部門主要領導擔任。
目前,中央軍委政法委書記為解放軍軍事檢察院檢察長李曉峰中將,原總政治部保衛部部長劉訓言少將出任專職副書記。
建立全軍政法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根據《方案》,各級黨委政法委實行集體領導,書記主持委員會工作,重大問題會議討論決定,在工作運行中主要堅持以下制度:一是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分析政法工作形勢,部署安排工作任務,研究解決重大問題,軍委機關建立全軍政法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二是請示報告制度,各級黨委政法委召開重要會議、開展重大活動、作出重大工作部署及時報告。
此外,軍隊政府系統實施區域協作制度。戰區黨委政法委對涉及作戰指揮、聯合訓練、區域協作中的政法工作,可對轄區內有關單位黨委政法委實施工作指導,省軍區黨委政法委組織區域內軍地政法協作。
軍委政法委是軍改后新設職能部門之一
據中央軍委政法委負責人介紹,軍隊系統從1982年開始設立政法工作領導機構,2003年團以上單位普遍成立政法工作領導小組,2007年改稱政法委。
本輪軍改前,軍委政法委全稱是“全軍政法委員會”,在軍委總部層面設立,其下統一管理解放軍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總政治部保衛部、總政治部辦公廳司法局。
在2015年11月舉行的中央軍委改革工作會議上,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強調,“組建新的軍委政法委,調整軍事司法體制,按區域設置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確保它們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
2016年1月,軍委機關改革情況披露,按照軍委管總、戰區主戰、軍種主建的總原則,把總部制改為多部門制,15個職能部門中就包括軍委政法委員會。
軍委政法委負責人表示,黨委政法委是黨委領導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此番設置方案的出臺是按照適應軍改后新的領導體制的要求,對建立健全軍隊政法工作體系進行了整體設計。
本組文/本報記者 岳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