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52

美百萬無證移民將獲合法居留權

2016-07-31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當地時間29日,美國政府的一紙重磅通告宣布了近百萬沒有簽證或偷渡來美國的非法移民(其中有不少華人)有機會合法變成「美國人」。

  美國國土安全部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當天正式公告「擴大不得入境非法移民臨時豁免」規則(簡稱I-601A擴大臨時豁免規則),將於8月29日生效。I-601A目的是惠及那些沒有簽證偷渡入境、在美國有直系親屬(父母或配偶)的人。

  臨時豁免範圍大幅擴大

  奧巴馬總統2014年11月簽發的移民改革行政令,雖然擴大「年幼無證移民暫緩遣返」(DACA)及「美國公民父母暫緩遣返」(DAPA)等項在最高法院遭到挫折,但其他項目並未受阻,包括擴大臨時豁免。USCIS在去年7月22日公告擴大臨時豁免的草案,並開放60天徵詢公眾意見,最終在29日發出上述公布。

  先前的2013年臨時豁免規則,僅允許父、母或配偶為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非法移民可以申請豁免,修正後的擴大臨時豁免規則,適用範圍擴大為父、母或配偶為美國公民及永久居民的所有非法移民親屬。本次修正仍保留申請人必須證明如果親人無法入境美國,分離將造成極端困難的規定。另外,I-601A只能豁免因非法居留而導致不許入境的禁令,過去移民局在審理I-601A申請案時,若認為申請人違反其他法律,會遭領事館拒絕。

  I-601A為華人度身訂造

  有當地律師說:「擴大後的I-601A,是一項為華人度身訂造,由非法移民變成合法綠卡身份的移民法。」其中與在美無證華人有密切關係的擴大I-601A「I-94白卡豁免」實施細則,申請人現時規定需要先除遞解令才能申請,擴大到包括所有因為種種原因成為非法居留,本身有遞解令,無法順利申辦移民的外籍人士,只要申請人有綠卡或公民身份的配偶或父母,必須證明親人分離將會造成家庭或個人陷入十分困難境地,就符合擴大後的I-601A。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有美國公民為直系親屬申請了I-130並通過以後,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前往領館簽證時,被領館發現有非法滯留超過半年的紀錄,就面臨3年或10年不能入境的門檻。而I-601就是為了豁免這3年或10年的等待期而出臺的。而在此前,由於I-601要求出境後再申請,而且出境再申請簽證時也面臨風險,所以一般情況下非法移民不會主動申請I-601,除非是被遞解出境的情況下。

[责任编辑:蒋璐]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