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20岁青年涉嫌两度与在facebook认识的女友到时钟酒店开房时,被控非礼及强奸女友案,案件昨在高等法院续审。女事主透露,因她瞒住家人在未完成学业前拍拖,被告经常以告知她家人拍拖作要胁,她并哭述遭被告在酒店房内侵犯的经过。
青年涉强奸fb认识女友
事主供称,前年4月17日,她与被告午膳後表示感到疲倦,被告提议到酒店休息。进入房间後,被告要求做爱,但遭她拒绝,被告突抚摸她胸部及用手指插她下体,她求被告停止。接,被告要胁将2人拍拖一事告知她母亲及传送她的裸照给她母亲,她最终替被告口交。
事主续称,同年6月2日被告返港,翌日二人见面,被告又称疲倦提议到酒店休息,她原本拒绝,惟被告再以会告知家人作要胁,结果她跟被告上酒店房。被告在房内将她强奸,她感到痛楚,被告继而用手指插她下体约20次後致她下体流血。
事主供称,她曾高呼救命而惊动有人拍门,其後趁被告休息,立即穿回裙子赤脚冲出房间,惟被告威吓她要致电她家中,她便返回房间,再应被告要求为他口交。2人离开酒店後,她折返向职员说会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