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台灣刑事警察局國際科警官陽明章(下圖),在未報備情況下,前往深圳與線民見面追查毒品案,被大陸警方誤認與詐騙集團有關,遭留置調查25天,17日獲釋返台,刑事局依規定對陽明章記小過處分。
據悉,陽明章7月23日前往香港休假,突然接獲線民簡訊說要提供毒品情報,但線民人在深圳,陽明章未經報備即前往當地與對方碰頭追查毒品案。未料飯局中竟有遭浙江公安鎖定的詐欺犯,大陸警方誤認陽明章與詐騙集團有關,前往他所住的飯店,把人帶回警局調查。
留置期間獲得禮遇
台刑事局表示,陽明章在大陸期間,可以和家人通話、視訊,行動也算自由,並非遭逮捕,只是大陸警方處理相關公文耗時較久。刑事局說,雖然陽明章工作精神值得肯定,但未經報備擅自前往大陸,已違反相關規定,因此記小過一次。
陽明章說,自己是為了避免遭不必要誤解,親自前往浙江舟山普陀區分局協助當地警方偵辦,期間獲得相當禮遇,確認他與詐騙案無關後,就順利搭機返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