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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者指禁制港独天经地义

2016-08-22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万家成报道:「港独」主张不得人心,昨日再有深圳及本港学者批判「港独」分子。其中,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表示,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采取措施禁止鼓吹和推动「港独」人士参选立法会议员的做法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依法维护国家安全、领土完整、遏制分裂行径也是国际通行做法。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刘佩琼教授表示,「港独」思想是反潮流和「离地」,破坏香港发展,认为政府应以刑事处理煽动「港独」分子,要他们付出代价。

  邹学平:合情合法合理

  邹学平指出,香港是中国的一个地方性行政区域,要求相关选举参选人作出负责任的承诺,於法有据,是天经地义的。「港独」分子的主张严重违反国家宪法和《基本法》,若不禁止其参选,就是对挑战法治、危害国家和香港利益行径的纵容。他续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而《基本法》第1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1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於中央人民政府。

  邹平学认为,选管会的做法基於相关法律,合情、合法、合理,同时也符合国际通行做法。他说,世界各国的宪法都对本国公民尤其是公职人员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义务作出规定,一旦违法就要承担责任,例如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副总统及所有文官因叛国遭弹劾并被判定有罪时,应予以免职;德国宪法规定,应维护联邦之国家整体的责任;俄罗斯宪法指出,俄罗斯联邦保证自己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

  刘佩琼:应以刑事处理

  邹平学说,各国对选举参选资格都有一些禁止性条款,虽不完全相同,但目的都是确保参选人效忠国家。邹平学强调,签署声明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对遏制「港独」行为可以起到防微杜渐、釜底抽薪的效果,是非常必要且正当的行为。这涉及国家的安全和领土完整,在大是大非的原则性问题上,不能含糊,更不容挑战底线。

  刘佩琼昨日出席一个电视节目时直指,主张「港独」的人「离地」,「根本就系?班连自己生活都管唔掂?人做?,其他人跟住一哄而上,搵把口讲」。她表示,支持「港独」者可能要为其行为承受後果,又认为当局应以刑事处理,她相信煽动者将来会後悔,并要付出代价。刘佩琼提醒支持「港独」者示威时或破坏时,或干犯刑事罪行,须承担後果,「有理性的人都不会做」。

  另外,特区政府昨日回应民阵「反筛选」游行,发言人表示选管会、选举事务处、选举主任和所有负责选举事务的人员,一直严格按照《基本法》和相关法例,以及不偏不倚的原则处理立法会选举事宜,确保选举在公开、公平和诚实的情况下进行,重申选举主任是严格按照相关法例和法律意见决定提名是否有效,并在决定某个提名无效时,将其决定和理由批注在相关提名表格内,供公众查阅;任何人士如对有关安排或决定有不同意见,应该秉持法治精神,按法律程序处理问题。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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