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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證監罕見“預告執法”嚴打洗錢 涉證券經紀

2016-09-22
来源:香港经济日报

  

  據香港經濟日報報道,香港證監會罕有“預告執法”,證監指出,有經紀行涉嫌于打擊洗黑錢沒有設立足夠內部監控措施,旗下法規執行部已著手調查多宗個案,預期會展開“多項執法程序”。
 
  證監會表示,現場視察持牌人和調查打擊洗錢期間,發現經紀行有五大需關注事項,包括(1)沒有審查存入客戶帳戶的現金及第三方存款、(2)未能有效地監察客戶交易、(3)沒有足夠措施持續監察高風險客戶的業務關系、(4)沒有為評估潛在可疑交易作出足夠查詢,以決定是否需提交報告,及缺乏評估結果的文件紀錄、(5)沒有為持續實施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政策和程序進行監察及監督(見表)。
 
  
 
  香港證監會提醒券商關注監控洗錢。圖片來源 香港經濟日報
 
  法例早于2012年生效
 
  證監會強調,券商應立即加強打擊洗錢的內部監控措施,相關法例和指引早于2012年已經生效,持牌人有充裕時間設立措施。
 
  相關法例和指引規定,證監會持牌人須在開始業務關系的前后,都需為客戶進行盡職審查,以確保持牌人了解客戶身分和他們所進行的業務,監察和客戶的身分和業務不相符的交易,從而能夠識別出可能用來清洗犯罪得益或為恐怖主義籌集資金的交易。
 
  券商:內地客增多添難度
 
  有本地券商人士指出,自法例推出以來,券商已“自動自覺”增加匯報可疑交易,但坦言近年愈來愈多內地客來港開戶,對券商在“認識你的客戶(Know Your Client)”檢視是否符合打擊洗錢指引,帶來挑戰。根據港府聯合財富情報組資料,來自證券業的可疑交易報告數字從2012年的698宗,增至2013、14年的1410宗和1574宗,但去年相關數字回落至1095宗,占整體匯報數字的2.6%,來自銀行業的匯報則近3.5萬宗或82%。
 
  證監指持牌人易被利用來清洗犯罪得益及為恐怖主義集資,預期持牌人認真承擔監控責任。
[责任编辑: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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