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中级法院22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福建省原副省长徐钢受贿一案。检方起诉指,徐钢利用职务之便,在2005年至2014年,直接或通过其妻余娜等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77万馀元。徐钢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期宣判。
人民日报、新华社22日报道,安徽省合肥市检察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13年,被告人徐钢利用担任福建省政府副秘书长、福建省交通厅厅长、中共泉州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福建新 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16个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干部晋升和调整、怠行揽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5年至2014年,他直接或通过其妻余娜等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77万馀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徐钢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徐钢还进行了最後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制晚报此前报道,徐钢1958年12月生於福建浦城,复旦大学管理科学系工业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曾历任福建省经委综合处干部、主任科员、泉州市委书记等职。他担任福建省副省长时,负责民政(含双拥、 老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和农村、水利、林业、 防汛抗旱、支前、海防、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工作。
中纪委去年3月发布消息称,徐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他也是十八大後福建省首位落马的省部级官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