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哲
兩年前的今日,「佔中」令香港變得不一樣。潘朵拉的盒子打開了,所謂「公民抗命」的惡魔橫空降世,在港肆虐了足足79日,期間法治精神備受沖擊,社會陷入失序混沌之中;更甚的是,這隻惡魔此後還變種繁衍,由「光復」、「鳩嗚」、「勇武抗爭」到旺角暴亂等,相繼出來肆虐香江。的而且確,「佔中」令香港變得陌生了。
「佔中」之惡,在於嚴重破壞了法治精神,意見表達仿佛成為超越一切的價值,「法律第二」的說法正是此中最大體現。不單政治光譜往激進方向急速墜落,昔日香港人引以為傲的遊行示威文化,即是「和平、理性、非暴力」(「和理非」),亦淪落衰敗至激進化、違法化、暴力化。非但如此,不少傘後青年一族,更仿佛彿矢志將香港人過去辛苦建立的一切,不惜一把火燃燒殆盡,好讓他們推倒重來由零開始,擺脫建制下的世代束縛。
不必諱言,香港自此撕裂了。各種各樣的矛盾對立,都因為以上意識形態不斷擴大深化。黃營與藍營的矛盾對立,激進與溫和的矛盾對立,上一代人與下一代人的矛盾對立,發展與保育的矛盾對立,本地人與非本地人的矛盾對立,以至「一國」與「兩制」的矛盾對立……凡此種種,要想重新統一過來,再次秉持求同存異、和而不同的態度來凝聚共識,無疑已經難如登天。就連親朋戚友之間,要想好好討論以上議題,都感極之困難,甚至少談為妙,更莫說要進行社會討論、共同探索解決問題的最大公約數了。
詭異的是,依然有人不省察「佔中」之惡,今晚還將舉行兩周年集會,主題更是「市民已覺醒」云云。的確,多數市民確已警醒,不過是明白到「佔中」之惡,以及理解到警方當日的處理手法實在無可厚非。且看美國近日對待夏洛特市示威,不單向示威者發放了催淚彈,更發射了橡膠子彈,過程中便不幸地導致一人死亡;對比這個所謂的民主自由大國,香港警方的「佔中」處理尚有非議責難之處嗎?在美國,涉嫌不必要地開槍殺人的警察竟然逍遙法外,當然觸發示威者的怒火;在香港,涉嫌違法使用暴力的警員已遭起訴候審,豈不就是法治的應有之義?但是,那些發起「佔中」的人呢,他們又如何呢?對此,一眾理性、客觀的香港市民,豈又不會「覺醒」?還會盲目相信,「佔中」所編織的「生於亂世」的政治宣傳?
「佔中」兩周年,絕對具有紀念價值——不過,是要香港人牢牢記下「佔中」之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