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盜挾持近5年,沈瑞章(前右)在各方奔走救援下脫困,26日終于返臺,看到船長鍾徽德的兒子就痛哭下跪,懊悔沒有和船長一起回來,甚至沒有把船長的骨灰帶回來,他說“船長是為了救大家才犧牲的”、“船長是最英勇的人”
10月26日,被索馬利亞海盜綁架了4年多的臺灣漁船輪機長沈瑞章終于平安返回臺灣。但是,據臺媒“中央社”10月31日報道,此次臺灣“外交部”先代墊沈瑞章的機票錢,卻被指詐騙犯反而能免費遣返,人質待遇不如詐騙犯。“外交部”31日澄清,詐騙犯遣返,政府從沒替他們付過機票錢。
臺灣“外交部”表示,有媒體報導,“先前朝野立委一吵,境外詐欺犯馬上免費遣送回臺”,此與事實不符。
圖為日前由印尼遣返回臺的臺灣詐騙嫌犯。(中央社檔案照片)
“外交部”表示,臺灣人在肯尼亞、土耳其、亞美尼亞等國家疑似涉及跨國電信詐騙遭逮捕時,從未替他們支付返臺機票款,都是自購機票返臺。
“外交部”表示,僅曾在避免大陸介入施壓,影響遣返作業的緊急情況下,以墊付方式為部分嫌犯負擔機票款,但是事前均依規定簽寫借據,事后并持續依法追討。目前尚有10人未還清借款。
“外交部”表示,再以處理在美國涉及不法的嫌犯遣返為例,在美國遭判刑、系獄后遭驅逐出境而遣送返臺者,原則上由美國負責遣返機票,臺灣方面未曾負擔遣返費用。
此外,“外交部”表示,拉美地區近2年未發生詐騙犯遭逮捕并遣返的確定案例,僅有3例遭拒絕入境而原機遣返或在入境遭盤查而自行離境,機票都是自行購買,駐館沒有代購或幫忙支付。
“外交部”說明,10月14日獲悉沈瑞章等26名人質可望獲釋,即積極配合國際非營利組織“海洋無海盜”(OBP)安排返回臺灣,為完成內部相關行政程序,是依“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實施要點”規定,并有請沈妻簽署相關同意書。
根據“外交部”規定,急難救助借款是為協助旅外“國人”暫度難關,借支及還款作業程序皆有明確規范,且須接受“監察院”及“審計部”查核監督。
“外交部”“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實施要點”第9項規定,“旅外‘國人’遭遇急難,駐外館處經確認當事人無法立即于短時間內依第八點方式獲得財物濟助,且有迫切‘返國’需要者,得代購最經濟之‘返國’機票,及提供當事人于候機‘返國’期間不逾500美元(或等值當地幣)基本生活費用借款,并應請當事人先簽訂急難救助款借貸契約書,同意于立約日次日起60日內主動將借款(含機票款)歸還‘外交部’。”
截至9月底止,尚有73筆急難救助借款未獲清償,金額計約美金3萬525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