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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你知道貪官是怎麼被“带走”的嗎?

2016-11-24
來源:中國網

   檢察機關每年都要立案查處一大批腐敗分子,而怎麼把腐敗分子順利“带走”,是檢察機關必須要面臨的現實問題,也是案件成功偵辦的第一步。  

 

  自投羅網

  顧名思義,就是自己跑到檢察機關去的,這在法律上還有一個術語叫“主動投案”。從表面上看,這好像不是被檢察官“带走”的,但這種類型的到案方式,除了當事人主觀因素很重要外,一般還與檢察機關的辦案力度形成的震懾作用以及法治教育工作相關,屬于通過無形感化而“带走”的。

  這類犯罪嫌疑人認罪態度一般比較好,因為是真誠悔罪,所以到案后會主動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一般辦理這類案件,辦案人員的工作量和壓力相對較小。

  電話邀請

  說得直白一點就是電話通知。雖然檢察官沒有到現場去把人“带走”,但是確實是接到檢察官電話才去的,所以也屬于被“带走”的一種方式。這種方式一般適用于犯罪情節輕微、人身危險性較低的對象,是基層檢察院常見的一種“带走方式”。這種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如果能主動如實交代,一般還能根據法律定性為“自首”。但也並不是每個接到電話邀請的嫌疑對象到案后,都有這麼良好的表現,有時還要費一番周折,甚至經過較量。

  甕中捉鱉

  俗話說“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辦公室和住宅是嫌疑對象出入的固定場所,這也為檢察官的伏擊守候提供了具體的目標。上述兩個場所,往往也是腐敗分子藏匿罪證的絕佳場所,如受賄的錢財、物品等,這些都是定案的關鍵證據。到這兩個地方把人現場带走往往會讓嫌疑對象措手不及,來不及轉移或者消滅涉案的證據。因此檢察官除了到現場把人带走之外,有需要的情況下還會對這兩個場所進行“起底”搜查。

  開會带走

  腐敗分子開會被檢察官带走,是常見于新聞報端的一種到案方式。這種方式一般是兩種情況,一種是嫌疑對象正好在開會,但檢察官出于人性化考慮,等會開完了直接把人带走,或者與辦會領導聯系,中場休會把人带走。所以很多人會發現,有人開會開着開着就不見了,后來才發現已經被檢察官“带走”了。

  還有一種就是檢察機關事先與嫌疑對象的上級領導溝通好,通知嫌疑對象來開會,嫌疑對象到達指定地點后,直接被檢察官带走。這種方式能夠較大降低辦案的安全風險,是常見方式之一。

  蹲守追蹤

  並非每個犯罪嫌疑人到案都是一帆風順的,有的犯罪嫌疑人為了躲避偵查,會選擇隱匿自身行蹤,跟檢察官玩起“躲貓貓”。這就需要檢察官發揮自身聰明才智,通過准確研判各類信息,將犯罪嫌疑人找到,為防打草驚蛇,這種追蹤一般都是秘密進行。

  網上追逃

  既然待在家里、待在本地不行,那跑出去行不行?所以有些嫌疑對象聽到一點風吹草動,連家也不要,拔腿就跑。但神州大地,腐敗分子跑到哪,檢察官就會追到哪,最終等待他的是一副冰冷手銬。

  紀委移送

  一些官員既違紀又違法,每年官員因違紀被紀檢部門立案審查的官員不在少數。在這個過程中,紀檢部門如果發現違紀官員的行為可能涉及到職務犯罪,會將案件依法移送檢察機關,當然,涉案官員也會和案件相關證據材料一並移送檢察機關。在此基礎上,檢察機關會對案件進一步進行深入調查,查明涉案官員的犯罪情況。當然,檢察機關在查辦職務犯罪案件中發現党員干部涉嫌違紀的線索也會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執法執紀已形成了反腐合力。

  中紀委:從高級干部嚴起

  ◆ 六中全會是全面從嚴治党的再部署、再出發。中國歷史傳統從來都講以身作則。党的高級干部處在掌握重要權力的關鍵地位,也肩負着發揮示范带動作用的重要職責,高級干部和普通党員在党內政治生活的內容和標准上有很大不同。

  ◆ 我們党歷來把高級干部當作政治家來培養,講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高級干部離中央最近,對中央精神最了解,更要带頭講政治,做增強“四個意識”的模范。

  ◆ 党的高級干部尤其要保持政治警覺性。党和國家安全首先是政治安全,政治安全中最重要的就是党的執政安全。

  ◆ 高級干部必須提高政治站位,時刻保持頭腦清醒,決不允許在重大原則問題上立場搖擺、是非不分;決不允許漠視政治紀律,以至于出現了嚴重問題,還渾然不覺、麻木不仁,甚至跟着錯誤跑。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只要貪官敢腐,檢察官就敢抓,這麼多“带走”方式,總有一款是合適的。不過檢察官最想說的還是:遠離職務犯罪,珍惜幸福生活!

[責任編輯:郭美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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