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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全數追討梁游薪津:梁游已完 186萬須還完

2016-11-25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煒強報道:「青政二丑」游蕙禎、梁頌恆日前被法庭裁定喪失議員資格,相關事件又有新發展。昨日,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開會后決定,向游梁二人追回預先發放給他們的月薪及營運資金,合共186萬元。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強調,涉及款項乃屬公帑,須嚴正處理,兩人務必全數償還。建制派議員認為決定合理,并質疑兩人何以需要預支如此大額款項,務必要求兩人盡快「回水」!

  追回款項從10月1日起計算

  本月初,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游梁二人於宣誓當日就已喪失議員資格。然而,兩人之前就領取、預支了薪酬及營運資金。

  昨日立法會行管會上,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經過行管會討論,決定要求兩人歸還領取的資金,每人涉及金額為93萬元。他指,根據人大釋法內容,議員未宣誓或拒絕宣誓,就不能享受任何議員待遇,包括薪酬。故此,兩人薪酬及營運資金須由10月1日起追回款項。

  梁君彥透露,行管會就應否由10月1日起追溯起初有分歧,但大部分議員仍同意由10月1日開始計算。他強調,有關款項乃屬公帑,必須嚴正處理,兩人務必全數償還。由於游梁二人不曾履行議員職務,故此必須歸還現金,而不能像辭任議員一樣可以歸還實物。

  議員助理將不得進入會議室

  至於還款的時間,梁君彥指,會等待上訴法庭對案件有裁決后再出信追回款項,并會給予合理時間還款。被問到人大釋法是否對立法會內務有指示作用,梁君彥說「立法會亦要依法辦事。」

  此外,早前多次的立法會會議在游梁二人及其議員助理沖突下都以休會告終,當中更有保安員因而受傷入院。為此,行管會又決定,議員助理及其聘請的職員在立法會大會、財委會及內會進行間,都不得進入會議室;具體安排由立法會秘書處與各議員再作進一步商討。

  對於行管會決定,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表示歡迎。他指出,行管會就追回游梁二人有關款項的決定合理。兩人在宣誓當日已失去議員資格,歸還款項是理所當然的事。

  對兩人有可能以「無錢」甚至破產為由拒絕還款,周浩鼎表示相信市民的眼睛雪亮,因游梁二人曾出訪臺灣等地及多次尋求外國協助,與外國關系密切,不認為他們會「無錢」。他又指,不明白兩人為何需要預支如此大額款項;以其了解,包括自己及建制派的議會新人,亦沒有預支如斯大額款項。

  梁游預支大額款項遭質疑

  另一位立法會議員何君堯亦形容有關決定是「好事」、做法正確,并認為這是按照法院裁判后的跟進工作。他指出,在工作上,游梁二人無必要預支大額資金,其做法有負選民期望。他又說,有信心即使此二人上訴,法院亦會維持原判,裁決二人喪失議員資格。

  工聯會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認為,向游梁二人追討相關款項「合理、合情、合法」。他表示,兩人必須歸還所有資金,因有關資金是公帑,是打工仔的血汗錢,不應給予宣揚「港獨」的人浪費。他又批評,他們完全沒有做事就收取巨額薪酬極為不公道,預支薪酬更是不能接受,因此須對兩人予以嚴正譴責。

  昨晚,梁頌恆本人亦對行管會決定聲稱,他與游蕙禎宣誓案仍在審理上訴申請,認為行管會最快應在案件完結后才可作決定。

  梁游眾籌上訴費 網民指其是呃錢

  另據微信公眾號「香港下午茶」報道,梁游月初司法覆核案敗訴后提出上訴,之后兩人明言無法支付訟費。11月17日起,其所在「青年新政」竟發起網上眾籌,方式包括Paypal帳戶、電子支票、銀行轉帳,甚至包括了虛擬貨幣Bitcoin(比特幣)。聲稱要向全港市民籌500萬元上訴。其實,梁游在港府提起的司核案敗訴,僅這單官司二人就須支付訟費500萬元左右;是次上訴則須另外開支,這還沒算另外一筆帳——立法會行管會決定全數追討他們從立法會領取的薪水和津貼186萬元。

  對於梁游及「青年新政」發起的眾籌,有法律界人士質疑,此舉或涉及「包攬訴訟」或「助訟」,要求當局跟進;有政界人士指,梁游看來真是不知「玩澫」成本竟如此高,如今玩眾籌「呃錢」「掠水」,「直情唔知個醜字點寫」;更有大批網民痛批梁游大話連篇、誠信盡失,絕不會捐錢給他們打官司:有網友狠批「青政」眾籌是「呃人」「呃市民錢」;亦有人說梁游二人不到兩周「議員生涯」不是搞風搞雨就是辱華宣「獨」,利用公帑於議員辦公室內吃喝玩樂、打機飲酒,不能不被懷疑是次眾籌是擔心上訴失敗,先溫定生活費;更有人呼吁市民「盡好公民責任」,舉報「有騙徒」進行非法募捐。

  法官斥潘大狀囂張無禮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戴合聲報道:上訴庭昨開庭審理「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就宣誓司法覆核案提出的上訴案。首席法官張舉能指事件牽涉到《基本法》及監誓人有否按要求監誓,認為法庭有需要介入。張官亦批評代表梁頌恆的資深大狀潘熙聲稱人大釋法實質是「修法」說法是「囂張無禮」。

  法官:《基本法》具凌駕性

  當日,上訴案由首席法官張舉能、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及法官潘兆初共同審理。庭上,張官主動詢問上訴方及政府對人大釋法之立場,明言雖然原審法官區慶祥在判詞中未直接談及釋法,但若上訴庭完全不處理,此爭議直至終審法院才浮現并第一次爭拗,情況會不理想。

  梁游一方辯稱,釋法內容與本案大致無關。而代表政府的資深大狀余若海則指釋法具約束力,法院需受人大常委會釋法約束,而即使是釋法后的《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亦沒有訂明監誓者擁有「唯一的司法權」去作出裁決,法庭有責任確保宣誓最終合憲。

  代表游蕙禎的資深大狀戴啟思聲言,法庭不應干預立法會內務,而應在監誓者梁君彥作出裁定基礎上才作「最低限度」干涉。代表梁頌恆的資深大狀潘熙更聲稱,人大釋法非單純解釋法律而是修改法律,故上訴庭不應受限制。

首席法官張舉能

  張舉能即時批評潘大狀稱將人大釋法說成實質是「修法」的說法是「囂張無禮」。張官更於庭上反問:「有何根據批評釋法并非真釋法,而是修改法例?」「有何理據法庭不受釋法約束?」張官認為,因香港及內地分別奉行普通法及大陸法,專長於普通法的香港律師不能武斷地發表評論,除非援引大陸法的法律專家作解讀。

  張官續指法庭并不是想干預立法會事務,但當事件牽涉到《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以及監誓人有否按照要求監誓,法庭就有需要介入,因為《基本法》地位是最高,對其他本地法律有凌駕性。

  據悉,梁游二人的代表律師昨已完成陳詞。法庭將於今日繼續聽取政府一方陳詞;昨日,政府一方認為,并指《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適用於今次案件,法庭有權介入。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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