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立法会议员梁国雄(长毛)未有向立法会申报下,收取黎智英25万元,被控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律政司日前罕有地向立法会申请特别许可,冀让5名秘书处职员出庭作证,并索取12份文件作为证供。立法会大会昨日讨论事件,最终批准有关申请。
25名反对派议员会前去信主席梁君彦要求撤回有关议程,梁君彦回覆指,律政司已提供足够资料,让立法会考虑是否给予批准,并已表明梁国雄的言论并非控方的诉讼因由,他不会因为其在立法会的言论而承担任何刑事责任,故认为无必要撤回。
周浩鼎指言论自由非挡箭牌
会议期间,多名反对派议员质疑律政司违反权力及特权条例对议员的保护,要求撤回议程。民建联周浩鼎表示,梁国雄被起诉的罪行和以言入罪是两码子的事,不应以言论自由作为涉嫌贪腐罪行的挡箭牌。新民党容海恩亦指,梁国雄的议会言论并非诉讼因由,法庭亦会判断控方提交的文件是否恰当,认为律政司今次申请理据充分。
律政司今次申请取得的12份文件,涵盖梁国雄在2004至2014年间多次在立法会上的发言,包括在「公共广播政策」、「扞卫编采自主」等议案的发言纪录。
梁国雄被控未有向立法会申报下,透过Mark Simon收取黎智英25万元款项,梁国雄不认罪,案件正在区域法院排期审讯。